本論文係對《說文解字》之文字進行分期斷代的研究,首要在建立《說文解字》文字分期的方法、依據與標準,加以實踐完成《說文解字文字分期字表》,呈現「時代—文字—形構方式」三者的交互關係,藉此找出其文字字源,尤其是大量形聲字的來源,並就統計結果加以分析,為文字結構方式與字形演變等之發展先後次序,提供學理討論後的實際驗證。
本論文以漢字的發展與時俱進而具有時代性為基礎,先論述各時代不同的內外因素下,產生不同的字體、結構方式變化與字形演變規律;各時代亦有不同意義與方式的漢字整理。文中經過討論分析,將漢字的類型分為四類:象形字、表意字、形聲字、假借字;其結構方式及其發展依序則為: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聲兼義早於聲不兼義者)。
建立《說文解字》文字分期的方法,首先就文字形體演變的時代特性來劃分時段。透過唐蘭、李孝定、裘錫圭三位先生對文字分期或分類的討論,本文為使文字的分類分期有一致的系統,《說文解字》文字分期依王朝時代劃分時段為:商代、西周(早期、中期、晚期)、春秋(早期、晚期)、戰國(早期、中期、晚期)、秦代、漢代。
本文蒐集與整理各類古文字材料,以作為文字分期的實務基礎。文字分期斷代的標準、依據則在於所見該字形之實物上。器物的斷代,以找出分期時代之標準器物為第一標準,包括文字本身的紀時內容、考古學方法等,再由標準器物歸納建立器物形制、銘文辭例、文字形構等等其他相對標準。討論甲骨文、金文、陶文、璽印、竹簡等等各類實物的斷代標準,並整理區系特色及重要的斷代研究成果。
將實物材料之文字與《說文》字首比對字形,合於字首形構及其造字時原形者,依其材料時代歸列之,並就其本形、本義判別字體結構方式為象形、指事、會意、形聲等類。依字首下首見字形之實物材料的斷代為該字斷代依據,定為斷代下限。並由檢索先秦文獻(以十三經經文為代表)以見文字於文獻中使用情形,作為斷代之旁證。
從《說文解字文字分期字表》的字形呈現與文字斷代情形,可觀察各時段的文字形構特色,如形聲字的突起發展始自西周早期,戰國時則產生大量聲不兼義者。〈四書結構與分期〉比例的統計結果,實證了文字結構的發展確是由形而意、由意而聲,象形、指事早於會意、形聲,且形聲聲兼義結構之發展的確早於聲不兼義者,則聲義同源而出可得到實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