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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錢文星
Qian, Wen-Xing
論文名稱: 論語何彥集解研究
指導教授: 王更生
Wang, Geng-Sheng
學位類別: 碩士
Master
系所名稱: 國文學系
Department of Chinese
畢業學年度: 63
語文別: 中文
中文關鍵詞: 中國文學文學
英文關鍵詞: CHINESE-LITERATURE, LITERATURE
論文種類: 學術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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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末何晏與孫邕、鄭沖:曹義、荀凱上論語集解,知人論世及其上書原委詳見
    第一章「何晏及其相關學者研究」。至集解傳世古本,可分手抄本,單刻本,合刻
    本、義疏本,均分別考略之。
    茲篇體例,僅就管見所及,得數端焉。集解者集漢經師諸家注解於一爐也。故
    有「兼采諸家,簡擇精審」之例。有何氏自下己意者,則依何敘所云,得「頗為改
    易之例」。有出諸家注解之外,於馬曰,包曰之後有「一曰」之例,不言此說為誰
    也。有二說疑不能走音,則並存其說,為「兩存其意」之例。有二、三字解經文者
    ,為「釋經太簡」之例有以周易,老莊解經者,為「以玄解經」之例。有淆混今古
    文家法之例,內分「經從魯論而注采古論」,「古論而參曾說者」,「經從古論者
    」,有「以上下文異字同義例」,「倒文成句例」、「倒序例」、「舉一以該二例
    」,「蒙上文而省例」,「語急例」、「二同義字複用例」,「使用器物之詞同於
    器物之名例」,「以共名代偏名例」,「經文有脫字例」,「一人之詞而加曰字例
    」,「文同注異例」,「用反義例」,「國君稱君子例」,「同名異人例」,「名
    上加品格例」,「以表覺形容詞代事物之名例」,以明集解之訓話條例。
    何晏等既為集解:梁陳周齊諸代,鄭氏何氏之學互為消長,遣宋時鄭學遂亡,
    集解獨行於世,今據清晏人所輯漢經師供說,以見何氏去取多乖,例「人不知而不
    慍」章,「道千乘之國」章,「溫故而知新」章,「禘自既灌」章,「哀公問社」
    章,「子謂韶章」等皆取鄭義,計一萬餘言以甲鄭說。俞曲園曰:讀論語當以鄭注
    為本。信然!集解中其有詮釋有誤者,就數面言之。有因形近致誤之例,如「喪與
    其易也寧戚」章,「瑚璉」章,「師摯之始」章,「有亂臣」章。有因音近致誤之
    例,如「學而不思則周」章,「膚受之恕」章,有衍文者,如「六十而耳順」章,
    有誤以專名為泛名者,如「吾黨有直躬者」章,有不達古語而誤解者,如「文莫
    吾猶人也」章,有涉上文誤衍例,如「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章。
    自四書集註行,而古注束閣,細味之,兩漢經師但求達話,不以能文為本,孟
    子曰:「說詩者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義,以意逆志,是為得之。」本此意,原經
    以審注,而有「集解與後儒論語注比觀錄」,以見集解所存兩漢經師之以經解經,
    羽翼聖道之功。
    論語一書自漢以來,注疏之繁,無可計矣,然漢經師古注唯賴集解之存,是其
    經學地位固不待言。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不取集注兩周集解,是其證也。集解存漢
    魏經師孔安國、包咸、馬融、鄭玄、王肅、周生烈等諸家注解,(其中清陳膳、藏
    庸、沈濤、丁晏等疑孔注為偽,鄭注有魯讀從古例考,敦煌鄭注殘卷,皆與本題無
    涉而略述之),是其前有所承也。自魏而後,從集解學之流派及皇疏發揚蹈厲集解
    之玄風,朱子集註之本諸集解而整齊之,皆足見集解之影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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