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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張銓津
Chang, Chan Chuan
論文名稱: 鴉片戰爭時期的“漢奸”問題之研究
The "han-chien" (traitor) problem in the Opium War
指導教授: 呂實強
Lu, Shih-Chiang
學位類別: 碩士
Master
系所名稱: 歷史學系
Department of History
畢業學年度: 84
語文別: 中文
論文頁數: 160
中文關鍵詞: 漢奸
英文關鍵詞: "han-chien"(traitor)
論文種類: 學術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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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               
    題目:鴉片戰爭時期的“漢奸”問題之研究
    指導教授:呂實強老師

    研究生:張銓津 撰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六月

    一、緒言:
    “漢奸”這一字眼,在鴉片戰爭時期的清朝文獻記載隨處
    可見。當時,從地方官到朝廷,幾乎都把“漢奸”看成是戰爭成敗的關鍵
    。清廷指責漢奸為英軍導引、提供情報,在戰場上更配合英軍“裡應外合
    ”對清軍內外夾攻,使清軍防不勝防。 朝野花費
    大部份精神、時間在對付“漢奸”身上,相對地,其真正的對手英軍,反
    而一直未受到認真的對待。──可見,“漢奸”問題的重要性,是不容置
    疑的,資料也相當豐富,是個值得研究的課題。
    二、“漢奸”的定義問題
    在此,我們不能用
    現在「漢奸即賣國者」的用法,來去看待清代的“漢奸”,那會造成部份
    現象能懂,但大部份現象是無法理解的?例如:雍正時入侵苗疆的“漢人
    ”、嘉慶時冒充暹羅貢使的“中國商人”以及道光時的“鴉片煙販”,均
    被清廷稱作“漢奸”,這裡的“漢奸”就不可能是“賣國者”的意思。硬
    將“賣國者”的意思代入,解釋起來就不通。考量時代背景中國現代史上
    被人指責為“漢奸”的汪精衛的例子,那是以漢人本位立場來考量,而把
    “漢奸”解釋成「我們漢人的賣國賊」。現在一般我們使用的“漢奸”,
    另有指替敵國提供情報的間諜的含意,但這也不能搬到當時去用,因為清
    廷將當時提供情報給外國的人稱作“奸細”。
    我在《鴉片戰爭文獻彙編》第三冊,
    找到〔清〕劉長華撰《鴉片戰爭史料》,作者在鴉片戰爭期間,家居南通
    ,所記載為當時其本人之見聞,此書名是後人加上的。其中一段就提到了
    “漢奸”:漢奸曷名乎?名漢土之奸民也。自夷售煙,漢人皆販煙食煙
    ,自朝廷禁煙,食者販者,俱無生計,又懼罹法網,因逃入夷船中,串唆
    肆逆,假夷人形狀,助夷人聲勢,攻破城池,劫掠財貨,又為夷人探消息
    ,作奸細,愈引愈多。 由上,可以知道當時清廷眼中
    的“漢奸”(指鴉片煙販),是因為他們的作奸犯科(指走私鴉片一事)
    而有此稱呼,後來朝廷禁煙,才逃入夷船中,幫助夷人作戰的。與我們現
    在稱幫助外人作戰的人為“漢奸”(其意等於賣國賊),前後兩種情況的
    含意是類似的,但其中的因果關係,是截然不同的。
    另外,必須弄清一點,就是同一個字眼
    ,由不同的立場來看,就可能會有著不同的含意。“漢奸”二字何嘗不是
    如此,從清代官方檔案(代表滿族統治者)的立場與民間私人著述(代表
    漢人為主的被統治者)的立場,來看“漢奸”二字就有著其不同的含意。
    遍閱當時民間私人著述,可發現站在被統治者人民的思考模式來
    看,“主戰”的清廷官員,都被視為愛國英雄;而“主和”的清廷官員,
    都被視為膽小的、怯戰的,甚至懷疑其為收受英方賄賂的“通夷賣國的漢
    奸”。 總之,當時從事
    外交談判的清廷官員,一一成了人民髮指的“漢奸”、“賣國賊”。在這
    裡的“漢奸”及“賣國賊”即有相同含意了。與代表滿族統治者立場的官
    方檔案中,“漢奸”即“漢土中的奸民”的含意是不同的。
    三、歷史的背景
    中國幾千年以來的優勢所
    造成“天朝”的心態,對周遭其他國家均抱以輕蔑的眼光,第一眼就可從
    對各國的名稱上看出。清朝當然也繼承了中國的天朝心態,其影響所及是
    :各國必須向中國學習,並非中國要向各國學習。所造成的情況正如當時
    的《澳門月報》所說的:中國官府,全不知外國之政事,又不詢問考求,
    故至今中國仍不知西洋。 這種心態的第二種影響是,即使面
    對英國的「船堅砲利」,仍不肯承認其軍事強大的事實。因此認為,只要
    中國準備充分的話,仍可戰勝的。所以在奏摺上常常可看到類似態度的內
    容的:該夷船....別無長技,所恃銅砲之利,....若用火攻船隻,出其不
    意,乘風縱火,水陸夾攻,頃刻可以掃蕩。
    既然不肯承認和面對英國強大的事實,卻又
    面臨每次戰役失敗的命運,這又要如何去解釋呢?因此,只好相信清軍是
    敗在帝國的真正內患──漢奸的手中了。正如〔清〕方東樹在《病榻罪言
    》裏,所說:而砲火之用,全賴漢奸為之導引,然則今日制勝之策,惟有
    收服漢奸之一策耳。
    遍閱資料可證實這種心態的確遍及朝野上下的,以至
    於到後來“漢奸”竟成了戰爭期間全國花費大部份的精神和時間,所要去
    全力攻防的主要對象了。 另外,在傳統的中國
    軍事史中,攻陷一個防衛城巿的標準途徑之一,是去收買或說服「內應」
    從裏面打開城門。而外國人與漢奸這種結合的嫌疑可溯及中西貿易的早期
    。當然有足夠的證據來滿足清廷官員的這種想法,他們認為,在任何情況
    下,漢人都是潛在的造反者。
    民間資料一致指責“議和”的
    清廷官員為「漢奸」、「賣國賊」。這跟當時文人好用歷史典故來議論時
    事的方式有關,更發現這些流傳民間「主和的秦檜為奸臣,主戰的岳飛為
    忠臣。」的歷史教訓是如何“箝制”著文人的思考脈絡,因而主觀地斷絕
    對所有從事外交活動的官員的任何同情及理解,只一味地抨擊他們是「漢
    奸」或「賣國賊」。 四、時代的背景
    到了一八四○年時,清
    廷以一百萬左右的滿人竟然統治著三億中國人,這標示著中國制度上的異
    常之處,使它跟現代的民族國家以及今天中國的情形迥然不同。統治者必
    須時時刻刻擔心廣大被統治者反叛的可能,加上滿清以「異族」入主中國
    的背景,「反清復明」是不滿份子和叛亂者喜愛的口號和藉口,要知道當
    時的天地會(三合會)等祕密會黨是一支遍及南中國的地下軍;嘉慶、道
    光時期各地暴動頻傳,早已成為清廷最大的隱憂。 歐洲人東來尋求
    貿易,清廷屢頒各種嚴苛的防夷規定。乾隆廿四年(一七五九年十二月)
    ,提出《防範外夷規條》;道光十一年四月(一八三一年五月),又訂立
    了《防範夷人章程八條》;道光十五年(一八三五年),清廷除了申明原
    有舊規仍然有效外,又公佈了《防夷新規八條》。蔣廷黻針對這些規定指
    出:「這些禁令的煩瑣簡直是現在的人所不能想像或理解的。」
    其實,清
    廷採取上述封閉主義的外貿政策有防止外來勢力侵入的動機,同時也是出
    於維護現存秩序和清廷統治的需要,防止人民與外國人聯合起來造反。這
    一點是在嘉、道以前就已充分表現出來了。在鴉片戰爭前的百十年間,凡
    有較大的中外衝突,清廷著重懲治的都是那些有勾結外夷之嫌的漢奸。
    一八三四年,律勞
    卑砲轟虎門,完全是英國方面的挑釁活動,道光卻接二連三諭令地方官員
    查明“有無內地漢奸暗中唆使”。
    鴉片戰爭前嚴重的鴉片問題之中,漢奸(指中國鴉片煙販)
    與奸夷(英國鴉片商人)的勾結關係,也被清廷以為,戰爭的發生──即
    英軍的來犯,是由於漢奸“唆使”及“為之導引”的。所以,在戰爭期間
    ,清廷屢下命令給各地要嚴防“內地奸民勾結英軍”。清廷以為「逆夷為
    之,實無非漢奸為之,是逆夷為我肘腋患,漢奸乃真我心腹疾也。」。可
    知,清廷所真正擔心的,是針對帝國內部所潛伏著深刻的危機而言。
    所以,只從鴉片戰爭的角度對“漢奸問題”的理解,
    來非議清廷,是有欠妥當的。因為鴉片戰爭期間的「鴉片戰爭」並非清廷
    最主要的問題(英國的目的只為求通商及賠款),影響帝國統治根基的「
    內患問題」(指漢奸)才是清廷當時真正的隱憂。這一點可從《江寧條約
    》的簽訂過程得到證明;不同於以往談判的“討價還價”。當時英軍艦長
    利洛指出:「中國官吏並不隱飾他們是急於求和。混亂、不滿、暴動與日
    俱增、內地不法匪徒,橫行搶掠,須等和議成功後,才能派兵去剿。」
    因此,在鴉片戰爭期間,清廷
    反而會把大部份時間、精力放在防制“漢奸”(真正內患)身上,就能夠
    被我們理解及同情了。
    五、影響
    在軍事上,清廷把大部份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漢奸”身
    上,以至於未能面對並看清其真正對手──英軍之性能優異的「船堅砲利
    」,以及先進的戰術、戰略等。這些重要的問題從戰爭開始到結束為止,
    一直都被忽略著。所造成的結果是,鴉片戰爭的失敗所給中國的刺激,竟
    不足以使中國反省並產生自強救國的運動。以至廿年後,中國仍以鴉片戰
    爭中的武器、戰術(舊式大砲、火攻船隻、水中排鍊以及騎兵隊等)來對
    付英法聯軍。一直要到英法聯軍打到北京,焚燒圓明園,這才激發中國產
    生了「自強運動」,才開始認真向西方學習先進的軍事技術。這個「自強
    運動」整整因此向後延了廿年的時間。 在政治上,“漢
    奸”成為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互相指責的詞彙。清廷官員指責反叛嫌疑的人
    民為漢奸;人民也指責那些“議和”的清廷官員為漢奸、賣國賊,並且批
    評清廷濫捕漢奸的行為。結果是,彼此的鴻溝加深,同情減少。於是,一
    種反「異族」統治的民族意識再度萌發,在戰後,各地的叛亂更形頻繁,
    最後更形成太平天國之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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