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 |
陳金隆 |
---|---|
論文名稱: |
兩岸教育基本法之比較研究 |
指導教授: | 王如哲 |
學位類別: |
碩士 Master |
系所名稱: |
教育學系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
論文出版年: | 2006 |
畢業學年度: | 95 |
語文別: | 中文 |
論文頁數: | 177 |
中文關鍵詞: | 兩岸教育基本法 、台灣地區教育基本法 、大陸地區教育基本法 |
論文種類: | 學術論文 |
相關次數: | 點閱:224 下載:51 |
分享至: |
查詢本校圖書館目錄 查詢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 勘誤回報 |
關於本論文之研究動機;首先,基於海峽兩岸交流應以學術文化為優先考量,促使研究者對大陸地區教育基本法研究之興趣。其次,制定教育基本法或類似具有教育基本法性質的學校總法,已成為國際教育潮流,由此引發研究者對兩岸教育改革與發展,具有重要指標意義的教育基本法作一比較研究。最後,大陸地區之教育基本法,公布施行至今已超過十年,而台灣地區之教育基本法,公布實施至今也已超過六年;此期間兩岸雙方教育基本法各自所建構之法規體系,研究者亦想一併加以比較分析研究,以增進對此之瞭解。
本研究在研究目的之設定上,共有五個,茲敘述如下:
研究目的一:比較兩岸教育基本法法制基礎之異同?
研究目的二:比較兩岸教育基本法立法背景之異同?
研究目的三:比較兩岸教育基本法立法過程之異同?
研究目的四:比較分析兩岸教育基本法條文內涵之異同?
研究目的五:比較分析兩岸教育基本法法規體系之異同?
為達成上述研究目的,本研究採取「比較研究法」。而在研究範圍方面,本研究之內容範圍主要是以兩岸教育基本法之法制基礎、立法背景、立法過程、條文內涵和法規體系此五個比較參考點之異同,而避免對兩岸教育基本法優劣利弊得失之比較;因為此部分涉及個人之主觀價值判斷,並不在本研究範圍。另在研究限制方面,由於兩岸之間隔閡太久,文化內涵必然產生許多差異性;對其背後之深層意涵,因研究者所處政治和文化等不同背景之關係,可能無法完全體會理解而做最適當之詮釋。
最後,研究者將所獲得之研究發現與啟示,歸納整理做為本研究之結論。
一、研究發現:
(一)台灣地區推動《教育基本法》立法時,法制基礎大致已屬完備;而《教育法》立法時,大陸地區屬於「教育法律」位階的只有四部,其法制基礎則處於萌芽階段。
(二)兩岸教育基本法之制定,同樣皆受到整個國際面向二十一世紀教育,更開放潮流之大環境的影響。
(三)《教育基本法》是源自於台灣地區政治層面之改革所啟動,而《教育法》則是由於大陸地區經濟層面之改革背景所促動。
(四)《教育基本法》立法過程,屬於一種由下而上去集權化的「社會力」群眾運作方式;而大陸地區《教育法》之立法,則呈現由上至下集權化的「政治力」官方動員方式。
(五)中央教育行政部門或黨政力量,對促成兩岸教育基本法之立法皆居於重要之關鍵地位;因此,兩岸教育基本法之立法皆離不開政治層面因素的考量。
(六)台灣地區《教育基本法》內涵較傾向「國民教育權」典範;而大陸地區《教育法》內涵則偏向「國家教育權」典範。
(七)台灣地區《教育基本法》內涵較偏重國民教育階段,少觸及技職和高等教育相關規範;而大陸地區《教育法》則對教育制度有較完整全面性之規範,巨細靡遺。
(八)台灣地區《教育基本法》與「憲法」之法規體系結構處於較鬆散的關係;而大陸地區《教育法》與「八二憲法」之法規體系結構則處於緊密相關連。
(九)就法律位階及效力而言,兩岸教育基本法所建構之法規體系在形式上皆屬西方法制之類型;此顯示兩岸法制最終皆難擺脫西方國家之主流法制體系。
(十)《教育基本法》著重後續制(修)定其他教育法規,以解構並重新建構台灣地區之教育法規體系;而《教育法》則賦予學校立法權限以制訂學校章程,其本身條文已在建構大陸地區教育法規體系。
二、啟示:
(一)兩岸教育改革或教育法規體系之發展,實際上皆不能完全照搬照抄國外之經驗,亦需融入本身之文化和環境等因素。
(二)大陸地區為達成其所謂「依法治教」之目標,動員黨政力量廣泛吸收西方國家教育基本法或相關立法例,可見其對教育法制之實是求是及立法之趨向嚴謹條理分明。
(三)台灣地區由於政治轉型帶動社會多元,民間動能活躍充沛,代表官方之教育行政部門應善用此優勢,隨時體察時代脈動,積極引導制(修)定一套有體系之教育法規。
(四)大陸地區《教育法》以建設「有中國特色之社會主義」為教育性質,一反過去文革時期之破壞傳統文化;由此可見傳統文化之不易動搖,文化實超越任何政黨政治意識形態之上。
(五)兩岸教育基本法之通過,對兩岸教育發展雖有重要象徵意義與宣示作用,但若要能擴充實質意義與落實發展,政府政策大力推行和經費有效之投入以及相關人員法制觀念之建立,是一大關鍵因素。
(六)多增進兩岸教育學術方面之研究應有助於彼此間之瞭解與互動;因此,兩岸實需更多研究者投入兩岸教育學術領域之研究。
Abstract
A Comparative Study of Basic Educational Law between Taiwan and Mainland China
With regards to the motive behind this study, firstly, academic culture should be the principle deciding factor on the exchanges between the cross-strait, and from such, stimulating the curiosity of researchers towards the Basic Educational Law of Mainland China. Secondly, to institute the Basic Educational Law or similar general regulations of educational institutions that incorporates characteristics of Basic Educational Law, which has already been an international tendency, and at present, a developing trend in the reforming of education and educational law for many countries. The educational system between the cross-strait diverge and estrange greatly, and developing indicators of significance on the basic educational law, and analyze it. Finally, the researcher holds the opinion that the enforcing of the Basic Educational Law of Mainland China since its promulgation till date which has already been more than a decade, while the promulgation and enforcing of the Basic Educational Law of Taiwan has already exceeded six years, and during that period, the respective Basic Educational Law of the cross-strait has separately established their own regulating system. The researcher also wishes to integrate the data and further put it through comparison analysis, to enhance the understanding and get a better explanation towards it.
With regards to the purpose of study, the compilations are as follows:
Purpose of Study 1: Compare the similarities and dissimilarities of the legal foundation of the Basic Educational Law between the cross-strait?
Purpose of Study 2: Compare the similarities and dissimilarities of the legislation background of the Basic Educational Law between the cross-strait?
Purpose of Study 3: Compare the similarities and dissimilarities of the legislation process of the Basic Educational Law between the cross-strait?
Purpose of Study 4: Comparison analysis on the connotations of stipulations in the Basic Educational Law between the cross-strait?
Purpose of Study 5: Comparison analysis on the legislation system of the Basic Educational Law between the cross-strait?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abovementioned study purposes, the present study adopted the “Comparative Analysis Methodology”. The study scope is focused mainly on the similarities and dissimilarities of the 5 comparison reference points on the legal foundation, legislation background, legislation process, connotations of the stipulations and legislation system of cross-strait Basic Educational Law, and to analyze the possible factors behind the divergence, thus preventing discrimination in the comparing of the merits of the cross-strait Basic Educational Law, because the implication of subjective determining values for this section does not prevail within the study scope. While on the aspect of limitations on the present study, the cross-strait has an almost inseparable cultural linking element to their history and culture, however as the separation has been far too long, as a result, there would be divergence in their cultural connotations. Thus, for all the records or documentary data gathered from Mainland China, and may be unable to fully comprehend and adopt the most appropriate handling on the deeper underlying meaning behind, due to the difference in political and cultural backdrop where the researcher is situated.
Consequently, the researcher compiles the study discoveries and edifications acquired as the conclusion of the present study.
1、Findings:
(1)The legal foundation of the “Basic Educational Law” in most instances is complete, while the legal foundation of the “Educational Law” is in its sprouting stage.
(2)The legislation of the cross-strait Basic Educational Law is similarly affected by the arrival of the new century and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trends.
(3) “Basic Educational Law” originates from political reformation, while the “Educational Law” is advanced by the economic reformation backdrop.
(4)The “Basic Educational Law” associates with the bottom-up functioning of the legislation, while “Educational Law” arises from top-down pressure in mustering.
(5)The power of the central executive administration or government contributes to the enforcement and preservation of the key status of the cross-strait Basic Educational Law.
(6) The connotations of the “Basic Educational Law” are more inclined towards “National Education Rights”, while the “Educational Law” favors the “State Education Rights”.
(7)The “Basic Educational Law” lacks the coverage on skills and higher education, while the “Educational Law” covers the entire education system.
(8) The connotations of the “Basic Educational Law” are loosely related to "The Constitution" while the "Educational Law" is in close correlation with "82 Constitutions".
(9) The establishment of structure for the Basic Educational Law between the cross-strait does not have much divergence in form, with only western legislation type.
(10) The “Basic Educational Law” decides on (revises) other educational regulations to establish new education laws for Taiwan while the "Educational Law" entrusts the school legislation to draw up the school regulations. The article has been constructing Mainland China education laws.
2、Edification:
(1)In actual fact, the reformation of education or development of the educational law system of the cross-strait cannot be fully duplicating the experience from overseas, but needs to incorporate the cultural and environmental elements of oneself.
(2)Mainland China has proceeded to arrive at the so-called “Administer According to Law” objective in order to improve its “No Laws to Depend on” education predicament, mobilizing the force of government to broadly assimilate the Basic Educational Law or related legislation of western countries. This is to show the difference in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educational laws and the strict methods of the legislation.
(3) Due to the political transformation in Taiwan driving the diversity and activeness in society, the education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s representing the government should take advantage of such situation and to scrutinize the pulse of present times, and actively guide the establishing (amending) of a system of educational law.
(4) Mainland China “Educational Laws" uses "Chinese-characteristic Socialism" as the educational nature, to relieve the Great Cultural Revolution; this shows that traditional culture is not easily shaken and exceeds any political ideology.
(5) Though the passing through of the Basic Educational Law for the cross-strait has significant symbolic meanings and promulgation purposes for the furtherance of education, however to augment the significance and realize the development, the key establishing factor would be the effective promoting and funding of government policy as well as the notions of related personnel on legal systems.
(6) Promoting the studies on comparison of cross-strait education or educational law will aid the understanding and interaction of cross-strait academic learning; thus, the cross-strait genuinely do need more researchers to be involved in such domain of study.
Key word: The Basic Educational Law of Taiwan, The Basic Educational Law of Mainland China, The Basic Educational Law of Taiwan and Mainland China
參考文獻
壹、中文部分
一、台灣地區出版品
丁志權(2000)。從教育法規體系檢視教育基本法。載於國立花蓮師範學院舉辦之「教育基本法與教育改革」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28–42),花蓮縣。
丁志權(2005)。教育法令與制度。台北縣:群英。
王文科(1999)。教育研究法。台北市:五南。
王如哲(1998)。教育行政。高雄:麗文。
王如哲(1999a)。從外國教育改革論我國教育發展政策。理論與政策,13(2),57- 84。
王如哲(1999b)。比較教育。台北市:五南。
王如哲(2000)。蘇格蘭與北愛爾蘭地方教育委員會之探討。教育政策論壇,3(2),1-15。
王如哲(2003)。教育行政學。台北市:五南。
王受榮(1996)。教育政策、教育立法與社會變遷:政府遷台以來之實例分析。教育研究雙月刊,47,39- 45。
王家通(2000,6月)。論教育機會的均等與公平-以概念分析為中心。載於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舉辦之「教育基本法相關議題研討會」論文彙編(頁57–69),高雄市。
中華民國比較教育學會主編(1999)。兩岸教育發展之比較。台北市:師大書苑。
古登美、沈中元與周萬來(1997)。立法理論與實務。台北市:空中大學。
四一○教育改造聯盟(1996)。民間教育改造藍圖:朝向社會正義的結構性變革。台北市:時報文化。
四一○教育改造聯盟著(1997)。重繪教育新圖像【教育基本法Q&A】。台北縣:稻鄉。
立法院(1994a)。行政院連院長對「四一○教育改革全民大結合」四大訴求之看法。立法院公報,83(14),172- 178。
立法院(1994b)。教育部郭部長表示目前並無制定《教育基本法》的必要。立法院公報,83(23),57。
立法院(1994c)。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之設置。立法院公報,83(59),109。
立法院(1998)。立委朱惠良對《教育基本法》三讀通過所發表之意見。立法院公報,88(84),434- 438。
台大自由之愛編輯群(1987)。自由之愛。台北市:南方。
台灣省立台北師範學院主編(1988)。九年國民教育實施十二年。台北市:教育部國民教育司。
台小學生教育費不到南韓十分之一(2006,3月1日)。聯合報,A11版。
成虹飛(主持人)、劉曼肅(整理)(1995)。誰為臺灣教育打拼﹖–評價立法院、教育部、教改會及四一○。教育心,11,4- 23。
朱志宏(1994)。立法論。台北市:三民。
江昭青(1997,9月27日)。搶救教科文,七萬人今上街。中國時報,1版。
羊憶蓉(1994)。教育與國家發展:台灣經驗。台北:桂冠。
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1995)。第一期諮議報告書。台北市:作者。
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1996a)。第四期諮議報告書。台北市:作者。
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1996b)。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台北市:作者。
汪莉娟(2006,3月5日)。閱報秘書-人大。聯合報,A9版。
阮碧繡(1995)。父母參與程度、幼兒的閱讀興趣與閱讀能力之關係及其相關因素之研究。高雄市:登文。
吳定(2000)。公共政策(修訂版)。台北市:空中大學。
吳宗立(1999)。學校與社區關係的經營。中等教育,50(6),19- 25。
吳庚(2005)。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增訂九版)。台北市:三民。
吳清山(1995)。美國學校經營型態的新實驗:談「公辦民營」的革新方式。比較教育通訊,36,23- 27。
吳清山(1997)。解嚴以後教育改革運動之探究。教育資料集刊,23,261- 275。
吳清山(1999a)。教育基本法的基本精神與重要內涵。學校行政,2,28- 41。
吳清山(1999b,11月)。教育基本法與教育發展。載於台北市立師範學院舉辦之「現代教育論壇」研討會論文集(頁6–14),台北市。
吳清山(1999c)。台北市國民中小學實施「公辦民營」之可行性分析。教育政策論壇,2(1)157- 178。
吳清山(2000a,6月)。教育基本法與教育革新。載於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舉辦之「教育基本法相關議題研討會」論文彙編(頁9–38),高雄市。
吳清山(2000b)。教育基本法重要內涵及評析。初等教育學刊,8,241- 277。
吳清山(2000c)。龐大的教育改造工程才開始:教育基本法與教育發展。教育資料與研究,32,2-10。
吳清山(2003)。教育法規。台北市:心理。
吳清山、林天祐(1997)。教育選擇權。教育資料與研究,16,82。
吳怡萍(2000)。中日教育基本法之比較。比較教育,48,56-75。
吳景欽(2001)。從私人興學自由探討一貫教育學校成立可行性-以法規範之問題為探討核心。輔仁學誌,法/管理學院之部,33,18–29。
吳榮鎮(2006)。當代中國大陸教育法與判例。台北市:心理。
吳維寧(2000)。社會運動與公民社會─以解嚴後民間教改運動為例。國立台灣大學三民主義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台北市。
吳豐成(1996)。中國大陸「教育法」評析。中國大陸研究,39(5),79-91。
何希皓(1994)。父母在兒童教育中之憲法上的地位。載於薛化元、周志宏、李英毅、黃居正、何希皓等合著,國民教育權的理論與實際(頁109–134)。台北縣:稻鄉。
李大正、張麗鵑、蔣東霖(2002)。教育基本法重要議題之探討。教育社會學通訊,35,9- 22。
李奉儒(2001)。教育基本法理念的解析。教育研究月刊,86,28- 43。
李柏佳(1996)。我國教育基本法建構初探。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公民訓育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台北市。
李柏佳(2000a)。試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學校行政雙月刊,6,97-106。
李柏佳(2000b)。教育基本法對我國學校行政的影響—以公立國民小學為例。教育資料與研究,32,22- 26。
李柏佳(1998)。我國教育基本法建構初探研究報告提要。公民訓育學報,7,319- 343。
李真文(1996)。政黨在教育政策上的運作:專訪教育部國教司周燦德副司長。教育研究雙月刊,47,5- 7。
李復甸(1989,4月19日)。我們需要一個完整的教育法制—從教育的三大法案談起。中央日報,3版。
李國偉(1996a)。教育基本法的理念分析。教改通訊,17&18,8-11。
李國偉(1996b)。推動制定「教育基本法」。教改通訊,23,4-5。
李建興(1993)。台灣海峽兩岸教育研究。台北市:五南。
李園會(1996)。日本教育基本法的成立過程。國民教育研究集刊,4,1- 21。
李震山(2001)。行政法導論。台北市:三民。
李惠宗(1999)。憲法要義。台北市:敦煌。
李聰明(1999)。教育基本法釋義。台北市:中國文化大學。
李聰明(2001)。中日兩國教育基本法的比較--兼論私人興辦教育事業的自由權問題。輔仁學誌,法/管理學院之部,33,83-108。
李春、汪莉娟(2006,3月9日)。文革40年中共降溫紀念。聯合報,A13版 。
余安邦(1999)。讓教改回歸教育基本法的精神。師友,289,22- 24。
周志宏(1994)。人民受教育權利與義務之再認識。載於薛化元、周志宏、李英毅、黃居正、何希皓等合著,國民教育權的理論與實際(頁19–26)。台北縣:稻鄉。
周志宏(1995a)。制定教育基本法之必要性。教改通訊,13,13-14。
周志宏(1995b)。制定教育基本法重建教育法制。國家政策雙周刊,117,7- 8。
周志宏(1995c)。教育基本法的規範內容—幾個可能的思考方向。月旦法學,5,19- 27。
周志宏(1995d)。教育基本法的規範內容—幾個可能的思考方向。現代學術研究,7,41-71。
周志宏(1996a)。「教育基本法」立法必要性之研究。台北市: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
周志宏(1996b)。四一○教育改造聯盟之教育基本法草案。教改通訊,20,29-33。
周志宏(1997 a)。何謂「教育基本法」?。載於四一○教育改造聯盟著,重繪教育新圖像【教育基本法Q&A】(頁34)。台北縣:稻鄉。
周志宏(1997b)。我國現行憲法既有教育文化專章,為何還要另訂「教育基本法」?載於四一○教育改造聯盟著,重繪教育新圖像【教育基本法Q&A】(41)。台北縣:稻鄉。
周志宏(1999)。社會權總論、教育權。月旦法學雜誌,48,127-135。
周志宏(2000)。高等教育階段中的宗教教育問題--教育基本法第六條與私立學校法第九條之檢討。法令月刊,51(10),687-718。
周志宏(2001)。私人興學與私立學校法制之研究。台北市:學林。
周志宏(2003)。教育法與教育改革。台北縣:稻香。
周志宏、陳舜芬(2000)。教育法規。台北市:學林。
周祝瑛(1998)。海峽兩岸教育比較研究。台北市:師大書苑。
周愚文(1998)。鬆什麼?綁什麼?論私人興學。中等教育,49(2),25-36。
周愚文、黃烈修、高建民合著(1999)。大陸教育。台北市:商鼎文化。
林子儀(1996)。評李國偉教授「教育基本法的理念分析」。教改通訊,19,4 - 8。
林月盛(2000)。現象學與比較教育方法論。教育研究,8,65 - 74。
林玉體(1987)。台灣教育面貌四十年。台北市:自立晚報社文化。
林本炫主編(1997)。教育改革的民間觀點。台北市:業強。
林紀東(1981)。中華民國憲法逐條釋義。台北市:三民。
林海清(2000)。教育基本法之實然與應然。人力發展月刊,79,11- 20。
林偉人(1999)。教育基本法對我國教育行政之影響。載於台北市立師範學院國民教育研究所舉辦之教育行政論壇第五次研討會(頁41–53),台北市。
林佳範(2004)。人權教育「教育基本法與學生受教權」。學生輔導雙月刊,95,116-123。
林孟皇(2000)。教育主體之權利保障。研習資訊,17(6),64-75。
林義男(1998)。國小學生家庭社經背景、父母參與及學業成就之關係。國立台灣教育學院輔導學報,11,95-141。
林蘭櫻(2004)。家長教育選擇權之探究。研習資訊,21(5),61 - 67。
林志成(2006,2月15日)。三類型「小」學,政府不計代價投資。中國時報,C4版。
林重鎣、張明慧(2005,10月25日)。3名新生,2位碩士老師教。聯合報,C3版。
林文瑛、王震武(1996)。臺灣教育的管制、規範或扭曲:鬆綁原則整合研究。台北: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
柯貴美(2003)。家長教育參與。台北市:商鼎文化。
范利民(1996)。「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之研析。中國大陸研究,39(6),75-88。
洪雯柔(1996)。貝瑞岱比較教育研究方法之探析。國立濟南大學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南投縣。
施明發(1999)。中國大陸職業教育行政改革之研究(1978~1998)。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研究所博士論文,未出版,台北市。
施明發(2001a)。兩岸教育基本法之初步比較。教育研究資訊,9(5),77- 98。
施明發(2001b)。法規。載於吳清基(主編),學校行政新論(頁413–443)。台北市:師大書苑。
高強華、戴維揚主編(2000)。落實小班教學精神論文集。台北市:教育部。
高淑芳(2001)。八十九學年度原住民族教育調查報告。台北市: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
高有智(2006,2月12日)。司馬庫斯吶喊,別讓孩子再流浪,校留部落。中國時報,A2版。
修瑞瑩(2006,3月23日)。小校怕廢校,小蜜蜂上街搶學生。聯合報,A12版。
徐南號、林玫伶(1994)。台灣推行義務教育之經驗演進。比較教育通訊,35,9-30。
徐碧華(2006,1月13日)。逼走企業家,嚴重戰術錯誤。聯合報,A15版。
孫曜樟、陳玉珊(2005,12月12日)。家長參與校務修法,親師不同調。國語日報,1版。
孫曜樟、陳玉珊(2006,3月1日)。十二年國教擬從補助私校生開始。國語日報,1版。
梁育誠(2003)。中日兩國私立學校法之比較研究,國立台灣師範大學三民主義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台北市。
張志清(1997,9月27日)。吳京:教科文預算若無法立法保障,願下台。中國時報,3 版。
張則周(1997)。為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以「小班小校」為原則?小班小校的標準如何?載於四一○教育改造聯盟著,重繪教育新圖像【教育基本法Q&A】(頁109)。台北縣:稻鄉。
張芳全(2000)。教育政策立法。台北市:五南。
張芳全(2000)。重要教育法規沿革。台北市:商鼎。
張輝山(2000)。教育基本法與教師。教育資料與研究,32,27- 28。
張志明(2000)。實施家長教育選擇權之建議。學校行政,10,24-33。
張茂原(2005)。評析教育基本法有關家長教育選擇權之理論與實務。研習資訊,22(2),82- 88。
許志雄(1995)。教育基本法的特質--戰後日本教育法制焦點問題初探。月旦法學,5,13-18。
許志雄(1997a)。教育基本法意義與特質—戰後日本教育法制焦點問題初探。律師雜誌,210,10-18。
許志雄(1997b)。「制定教育基本法對我國教育法制可能產生的影響」座談會紀實。律師雜誌,210,58- 68。
許添明(2000)。我國國教經費補助方式與需求本位補助公式。教育學刊,16,139-162。
許育典(1994)。論國民教育基本權利的法規範。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台北市。
許育典(2000a)。中小學的教育改革問題與教育基本法的實踐。教育研究,76,21- 23。
許育典(2000b)。學校的宗教規範問題與學生的自我實現權-從德國現行宗教法制與學校法制加以探討。月旦法學,57,66-80。
許育典(2002)。法制國與教育行政:以人的自我實現為核心的教育法。台北市:高等教育。
許育典(2005)。教育憲法與教育改革。台北市:五南。
許育典、凌赫(2005,12月31日)。零體罰的教育基本法?。中國時報,A15版。
許朝信(2001a)。我國教育政策制定過程之探討--以教育基本法制訂為例。教育政策論壇,4(1),167-194。
許朝信(2001b)。教育基本法中家長教育選擇權對公立國小經營之啟示。教育研究資訊,9(1),107-120。
陳佩英(1995)。教育基本法融合版本的精神與內容。教改通訊,13,10-12。
陳新民(1997)。行政法總論(修定六版)。台北市:三民。
陳冠名(1998)。我國憲法第一百六十四條凍結後對公共教育經費影響之研究。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高雄市。
陳木金(1999)。從教育法學的重要本質理論看我國教育基本法的立法。國民教育,39(6),14- 24。
陳德和(1999)。論教育基本法的啟示。鵝湖,25(6),32- 35。
陳麗珠(2000,6月)。我國教育財政的危機與轉機:評析教育基本法有關教育經費籌措與分配的理論與實務。載於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舉辦之「教育基本法相關議題研討會」論文彙編(頁39–55),高雄市。
陳加再(2002)。教育政策合法化過程之研究--以教育基本法之制定為例。國立台北師範學院國民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台北市。
陳盛賢(2002)。教育基本法的教育基本權建構與法律保留之實施。教育文粹,31,4-10。
陳昺麟(2004)。教育基本法與學習權的保障。中農學報,1,67- 76。
陳清溪(2005)。推動十二年國民教育之做法。研習資訊,22(2),56 - 67。
陳建榮、黃隆民(2004)。我國國民教育階段「宗教與學校教育分際」現況的評析。台中師院學報,18(1),41- 60。
都淦(2006)。人大制度:中國特色政治文明的制度創新。中國大陸研究教學通訊,73,1- 5。
莊勝義(1989)。台灣地區高級中學教育機會均等問題之研究。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高雄市。
教育部(1994)。教育部認為目前並無迫切制定《教育基本法》之必要及理由。教育部公報,233,24 - 25。
教育部(1997)。教育基本法草案報告。台北市:教育部。
教育部委託中華民國成人教育學會主編(1993)。中國大陸的成人教育。台北市:師大書苑。
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1996)。聯合國有關「學習權」的會議宣言。教改通訊,25,30-31。
教育經費差距大,台北市孩子嘉市的4.4倍(2006,3月1日)。聯合報,A11版。
華默(2004)。紅樓情深 ~ 永遠的師大人。台北市: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曾榮華(1999)。淺談教育基本法。國教輔導,39(2),40- 44。
單小琳(2000)。從美國學童教育卓越法之精神看我國教育基本法之教育改革。教育研究,70,63- 76。
馮丹白、張秀岩(2004)。教育法規。載於江文雄、王義智(主編),兩岸技職教育(頁93–110)。台北市:師大書苑。
馮朝霖、周志宏、李兆民、謝立信、范巽綠、薛化元(1997)。全方位對話-教育基本法風雲。教育研究雙月刊,56,4-31。
舒緒緯(2001)。教育基本法與學校發展。屏東師院學報,14(上),153-177。
舒緒緯、蔡如清(2001)。從教育基本法探討教育審議委員會之組織與功能。國教天地,145,67- 75。
黃武雄(1995)。臺灣教育的重建。台北市:遠流。
黃正傑主編(1994)。教育立法。載於一週教育論壇(頁28–38)。台北市: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黃昆輝(1972)。論教育機會均等。載於教育論叢(頁18–41)。台北市:文景。
黃森泉(2000)。原住民教育之理論與實務。台北市:揚智。
黃雅鳳(2001)。體檢私立學校體質。師友月刊,408,1- 13。
黃旭田(1997)。私校教育權的主要內容為何?為何特別需要保障?載於四一○教育改造聯盟著,重繪教育新圖像【教育基本法Q&A】(頁85)。台北縣:稻鄉。
黃榮村、胡家祥(1996)。民間興學與辦學的政策環境。台北市: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
湯梅英(2001a)。落實教育基本法對學生學習權與受教育權的保障。教育研究,84,61-73。
湯梅英(2001b)。從權利的意涵談教育基本法對學習權的保障。教師天地,113,35- 41。
彭炳進(2003)。日本教育基本法研究–當前日本教育界之隱憂。台北市:財團法人馨園文教基金會。
楊振昇(2000)。論「教育基本法」對教育革新之啟示。教育政策論壇,3(1),54- 69。
楊巧玲(2000,6月)。評析教育基本法有關人民學習權及受教權的理論與實務。載於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舉辦之「教育基本法相關議題研討會」論文彙編(頁71–92),高雄市。
楊巧玲(2001)。教育基本法有關人民學習權及受教權規定之評析。教育政策論壇,4(2),1- 24。
楊桂杰(1996)。現階段制訂教育基本法必要性之爭議評析。立法院院聞,24(1),52-58。
楊桂杰(1999a)。我國教育立法歷程及其模式建構之研究。國立台灣師範大學三民主義研究所博士學位論文,未出版,台北市。
楊桂杰(1999b)。教育立法的運作現象與問題:對「教育基本法」立法過程之觀察。立法院院聞,27(11),123-146。
楊瑩(1998)。當前台灣地區教育機會均等問題的探討。載於中國教育學會(主編),社會變遷中的教育機會均等(頁43–52)。台北市:師大書苑。
楊瑩(2000)。教育機會均等。載於中正大學教育學院(主編),新世紀教育的理論與實踐(頁23–42)。高雄市:力文文化。
楊景堯(1998)。中國大陸重要教育政策與法規。高雄市:麗文。
楊思偉主編(2000)。家長學校選擇權。台北市:商鼎文化。
楊思偉、沈珊珊(2001)。比較教育。台北市:空中大學。
楊昭僅(2005,12月12日)。家長參與校務修法,親師不同調。國語日報,1版。
楊昭僅(2006,5月4日)。國中小公辦民營擬開放。國語日報,2版。
蓋浙生(2002)。教育經營與管理。台北市:師大書苑。
蓋浙生、陳麗珠、黃世鑫、丁志權(1999)。我國教育經費籌措及運作之研究:憲法第一六四條凍結後之因應,教育部委託專題研究成果報告。台北市:教育部。
蔡菁芝(1999)。我國教育經費保障問題之研究。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台北市。
鄭玉卿(2001a)。從歷史觀點評析教育基本法之理念與時代意義。初等教育學刊,9,113-133。
鄭玉卿(2001b)。從歷史觀點析評教育基本法之理念與時代意義。教育政策論壇,4(2),113-133。
鄭琪芳(2006,3月3日)。世貿專家:我應決定中國是否屬市場經濟。自由時報,A4版。
鄭彩鳳(2000,6月)。評析教育基本法有關教育中立、教育權限及全民參與的理論與實務。載於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舉辦之「教育基本法相關議題研討會」論文彙編(頁93–112),高雄市。
盧碧蓮(2004)。日本教育基本法改正之研究-教育理念的爭議。中國文化大學日本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台北市。
賴誌遠主編(2005)。國民中學社會科二年級上學期。台南市:翰林。
載明國(2005)。現階段我國教育法規之探討。國民教育學報,2,307–337。
鍾政諺(2003)。我國教育基本法之實施與檢討。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台北市。
鍾宜興(2004)。比較教育的發展與認同。高雄市:復文。
薛曉華(1995)。八○年代中期後台灣民間教育改革運動之研究-國家社會分析。台北市:前衛。
薛曉華(1996)。台灣民間教育改革運動-國家與社會的分析(初版)。台北市:前衛。
薛化元(1994)。教育基本法的法律位階問題對教育改革的影響。教改通訊,13,8-9。
薛化元(1995a)。戰後國家教育權發展的考察--「教育基本法」爭議的歷史思考。現代學術研究,7,19-39。
薛化元(1995b)。國家權力與教育內部事項的歷史考察--以教育基本法規範國家權限之爭議為核心。月旦法學,5,6-13。
薛化元(1997)。戰後國家教育權發展的考察--「教育基本法」爭議的歷史思考。律師雜誌,210,19 - 29。
薛化元、周志宏(1994)。國民教育權的理論與實際。台北縣:稻鄉。
薛水福(2000)。基本教育法對家長參與的影響及其因應之道。教育資料與研究,32,29- 30。
薩孟武(1985)。中國憲法新論。台北市:三民。
顏國樑(2000 a)。我國教育基本法的立法過程、內容分析及其對教育發展的影響。新竹師院學報,13,375- 401。
顏國樑(2000b)。教育政策立法的過程、影響因素及其啟示─以教育基本法為例。載於國立台灣師範大學舉辦之「新世紀教育發展願景與規劃」學術研討會(頁37–52),台北市。
顏國樑(2000c)。教育基本法的立法過程與立法精神。教育資料與研究,32,11- 18。
顏國樑(2000 d,6月)。我國教育基本法的立法過程、內容分析及其對教育發展的影響。載於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舉辦之「教育基本法相關議題研討會」論文彙編(頁113–141),高雄市。
顏國樑(2004)。教育法規。高雄市:麗文。
羅如蘭(1997,7月19日)。教科文預算下限,復議不成吳京道歉。中國時報,2版。
羅志淵(1991)。立法程序論(第七版)。台北市:正中。
羅清水(1998)。論教育機會均等意涵與作法(下)。研習資訊,15(3),1- 7。
羅傳進(1996)。立法程序與技術。台北市:五南。
饒邦安(1999)。教育基本法之制定過程與沿革。高中教育,9,37- 43。
謝瑞智(1996)。教育法學。台北市:文笙。
謝文豪(2000)。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理由、實務、及改進途徑。花蓮師院學報,11,21-35。
謝卓君(2002)。教育基本法制定過程之個案探究。國立中正大學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嘉義縣。
謝卓君(2004)。教育政策制定過程之描繪:以我國教育基本法為例。教育研究資訊,12(5),3- 11。
藍順德(2000)。教育基本法對教育行政機關的影響及其因應之道。教育資料與研究,32,
19- 21。
魏千峰(1995a)。評論「教育基本法之研究」。教改通訊,3,15-16。
魏千峰(1995b)。教育基本法各種版本之比較。月旦法學,5,27-38。
二、大陸地區出版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秘書處編(1993)。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會刊。北京市:人民。
王國炎主編(2001)。教育法概論。南昌市:江西人民。
王國文、王大敏(2003)。學校章程的法律分析。載於勞凱聲(主編),中國教育法制評論(第2輯)(頁104–119)。北京市:教育科學。
尹宗利、劉旺洪(1995)。中國教育的法律基石-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教程。南京市:南京師範大學。
公丕祥主編(2000)。教育法教程。北京市:高等教育。
朱開軒(1995)。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草案)的說明」。中國高等教育,5(11), 23–46。
勞凱聲、鄭新蓉著(1996)。教育法學概論。漢口市:湖北教育。
谷安粱(1993)。立法學。北京市:法律。
沈宗靈(2003)。比較研究法。北京市:北京大學。
吳大英、劉瀚等著(1984)。中國社會主義立法問題。北京市:群眾。
李連進(1995,3月21日)。《教育法》起草過程中,曾參考了十餘國,約二十萬字的教育立法資料。人民日報(海外版),1版。
李嵐清(1995,3月26日)。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地位的法律保障-在學習、貫徹實施「教育法」座談會上的講話。人民日報,5版。
李曉燕主編(1998)。依法治校釋。教育研究與實驗,4,21–36。
李曉燕主編(2002)。教育法學。北京市:高等教育。
李遼寧等(1997)。學校教育法制基礎。北京市:教育科學。
李遼寧、孫葆森主編(1997)。教育法制概論。北京市:教育科學。
周振想主編(2001)。青少年法規解讀。北京市:中國青年。
周旺生主編(2001)。立法學。北京市:法律。
莫紀宏(2003)。受教育權憲法保護的內涵。載於勞凱聲(主編),中國教育法制評論(第2輯)(頁120–137)。北京市:教育科學。
秦惠民著(1998)。走向教育法制的深處。北京市:中國人民工安大學。
孫葆森主編(2000)。教育法學基礎。長春市:吉林教育。
孫琬鐘(1996)。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手冊。北京市:中國統計。
郝鐵川主編(2000)。教育法基礎。上海市:上海教育。
郝為謙、李遼寧(1999)。各國教育法制比較研究。北京市:人民教育。
徐新啟、康仲德主編(2000)。教育法實例說。長沙市:湖南人民。
夏智倫、王俊良編著(2004)。教育法200問。長沙市:湖南人民。
陳立鵬、劉新雨編著(2002)。中國教育法律解讀。北京市:機械工業。
張民生(1998)。學習教育法律知識樹立教育法治觀念。載於郝鐵川(主編),教育法基礎(頁38–54)。上海市:上海教育。
張維平主編(2000)。教育法學基礎。瀋陽市:遼寧大學。
張東天主編(2000)。教育法規導讀。上海市:華東師範大學。
張東天主編(2002)。教育政策法規的理論與實踐。上海市:華東師範大學。
張立勤(2004)。中國民辦教育生存報告。北京市:中國社會科學。
張維平、張乃翼主編(2001)。教育政策法規專題。北京市:當代世界。
崔相錄、勞凱聲主編(1995)。教育法實務全書。北京市:宇航。
教育部編(1999)。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畫學習參考資料。北京市:北京師範大學。
國家教委政策法規司(1995)。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北京市:教育科學。
國家教委政策法規司法規處(1995)。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適用大全。廣州市:廣東教育。
國家教委政策法規司(1995)。《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釋義。北京市:科學普及。
國家教委師範教育司組編(1996)。教育法導讀。北京市:北京師範大學。
國務院法制局教科文衛司(1995)。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北京市:北京廣播學院。
國務院教育工作研討小組辦公室(1989)。外國教育基本法選編。北京市:中共中央黨校。
黃崴主編(2002)。教育法學。廣州市:廣東高等教育。
黃才華主編(2002)。依法治教概論。北京市:國際文化。
勞凱聲(1993)。教育法論。蘇州市:江蘇教育。
勞凱聲執行主編(1996)。教育法導讀。北京市:北京師範大學。
勞凱聲主編(2003)。中國教育法制評論(第2輯)。北京市:教育科學。
勞凱聲、鄭新蓉著(1996)。教育法概論。漢口市:湖北教育。
勞凱聲、鄭新蓉等著(1997)。規矩方圓—教育管理與法律。漢口市:中國鐵道。
賈本乾、王可植(1995)。《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學習講座。成都市:四川教育。
褚宏啟編著(1998)。學校法律問題分析。北京市:法律。
潘世欽主編(1999)。教育行政法。南昌市:江西高校。
潘世欽等主編(2005)。教育法學。武昌市:武漢大學。
鄭良信著(2000)。教育法學通論。南寧市:廣西。
謝志東著(1999)。教育法規講讀。北京市:北京大學。
貳 英文部分
Becker,H.J.,&Nakagawa, K(1997) . Parent involvement contracts in California`s Charter schools : Strategy for educational improvement or method of exclusion.Teachers College Record, 98(3),
511- 536.
Clubb,O.E.(1979). 20th century China . New York :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Coleman, J. S.(1990). Equality and achievement in education. Boulder, San Francisco: Westview.
Coleman, J. S., Campbell,E. Q., Hobson ,C.j., McPartland, J.M., Mood , A., Weinfield, F.D., & York, R. L. (1966). Equality of educational opportunity. Washington, DC : U.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Donald R. Gallagher, Don Bagin& Leslie W. Kindred (1997) . The School and Com-Munity Relations (6ed) . Boston:Allyn and Bacon.
Mitchell, M (1990) . Loss, belong and and becoming: social policy themes for children and schools. In B. Mitchell & L. Cunningham (Eds) ,Educational leadership and the changing contexts of families, communities and schools:Eighty-ninth Yeardook of the National Society for the Study of Education (pp.19-51) . 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Rawls, J.(1972). The theory of justice.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U.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 (1991). America 2000 : An Education Strategy . Washington, D.C.:U.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Walford,G.(1994). Choice and Equity in Education. London: Cassell.
Yang, C. (1997). Alternative Schools, Educational Reform and Social Movements-An Ethnographic Study of Three Elementary Schools in Taiwan. Unpublished doctoral thes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