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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假台雲
Chia, Tai Yun
論文名稱: 以財產權觀點論國父的平均地權及台灣與大陸現行之市地管理
指導教授: 馬凱
Ma, Kai
學位類別: 碩士
Master
系所名稱: 政治學研究所
Graduate Institute of Political Science
畢業學年度: 82
語文別: 中文
中文關鍵詞: 財產權;國父;平均地權
論文種類: 學術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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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章緒論,說明撰寫此文之最初意念與研究動機,其次說明研究目的,
    再說明本文取材的範圍與主要資料來源,最後說明撰寫的方法、步驟及考
    慮的限制。第二章說明財產權的形成,分別從中、西歷史的發展去瞭解財
    產權是漸漸被規範清楚,進而建立出制度的,配合歷史資料說明財產權的
    發展,帶動經濟活動的史實,進而說明財產權的界定,可發揮引導自利心
    、降低交易成本、減少外部成本等功能,而使社會利益增加,由其中看出
    經濟成長的意義。第三章說明國父的平均地權主張,由演說及論述,循序
    理出平均地權的思想形成及其內容,並將思想中與西方學說有關者,如李
    加圖建立的地租學說,約翰米爾有關地主不勞而獲的觀點,亨利佐治單一
    稅法的主張,及青島土地制度給平均地權的影響,作一說明,並以財產權
    的思考來討論平均地權的辦法,對財產權產生的影響,同時也討論政府在
    財產權的立場與影響。第四章以財產權探討平均地權條例,探討台灣方面
    的市地管理,在現行公告地價與公告現值的基礎下,造成財產權結構的界
    定狀況,而省思目前狀況偏離國父原先的用意;並以財產權討論大陸的市
    地管理現況,討論在其不完整的財產權界定下,以及政府角色在財產權結
    構的份量過大,經濟發展無法使社會利益達到最大。第五章為全文總結,
    並加入幾點建議作成結論,就平均地權辦法從推論上得到的問題,台灣現
    行方法的缺失,建議要保留市場反應價格的功能,作為政府掌握地價資訊
    ,用以課稅的基礎,而無需直接干預地價或市場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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