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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蕭妙香
XIAO, MIAO-XIANG
論文名稱: 五五憲草與現行憲法中立法權之比較
指導教授: 曾濟群
Tseng, Chi-Chun
學位類別: 碩士
Master
系所名稱: 政治學研究所
Graduate Institute of Political Science
畢業學年度: 76
語文別: 中文
論文頁數: 146
中文關鍵詞: 憲法立法權孫中山政治制度治權政權
論文種類: 學術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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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華民國憲法是依據 國父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的遺教而制定,我國的政治制度
    亦係依據 國父遺教而來,根據 國父五權憲法的遺教,立法權原為五種治權之一,
    而非代表人民的政權。然由於西方傳統的三權憲法及代議政治之影響,往往認立法權
    為政權,視立法人員為民意代表,以行使立法權的立法機關為政權機關,此一問題,
    不僅影響立法權之運作,且涉及行政與立法之關係。尤其在現今法治社會中,立法權
    之探討,更是重要。本論文從五權憲法立論,此較五五憲草與現行憲法中立法權之規
    定,以尋求立法權能合乎 國父遺教和我國現況之適切運作。
    本論文計分五章:
    第一章緒論,首先探討 國父的憲政思想,次則敘述歐美國會主權理論,以明西方代
    議政治之弊,從而建立五權分立之制度。
    第二章立法權之性質,分析五權憲法立法權之特色,並分別探討五五憲草與現行憲法
    立法權之性質。
    第三章立法院組織與會議,敘述行使立法權之組織-立法院,其組織與會議,包括立
    法委員、立法院院長、院會、委員會等等,並比較其在五五憲草與現行憲法中之異同

    第四章立法權之內容,本論文對立法權之定義採廣義解釋。對立法權之內容-包括議
    決法案權、議決預算權、聽取報告與質詢權、同意權、其他職權,加以分析,並比較
    五五憲草與現行憲法有關規定之異同。
    第五章結論與建議,綜合上述各章之比較、討論,透過現實政治之運作,就五五憲草
    與現行憲法中有關立法權之規定加以檢討,並提出兩點建議-加強立法計劃與專家立
    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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