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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卓育欣
論文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法律位階之研究
The Study on the Legal Position of Senior Secondary School Curriculum Guideline
指導教授: 高新建
學位類別: 碩士
Master
系所名稱: 課程與教學研究所
Graduate Institute of Curriculum and Instruction
論文出版年: 2012
畢業學年度: 100
語文別: 中文
論文頁數: 189
中文關鍵詞: 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法律位階
英文關鍵詞: senior secondary school curriculum guidelines, legal position
論文種類: 學術論文
相關次數: 點閱:214下載: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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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部於1929年公布「中小學課程暫行標準」、1932年公布「中學課程標準」,其後中學課程迭經修訂,名稱亦有所調整。最近則於2008年公布「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與「職業學校群科課程綱要」。無論是標準或綱要,其名稱皆與中央法規標準法第3條的命令名稱相當,但教育部解釋其為教育專有名詞,而非法規命令,故迄今仍未在其下達或發布時,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7條規定送立法院。是故,本研究在此背景下,採用文件分析與訪談方法,探求三項研究目的:探討現行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與職業學校群科課程綱要法律位階之適切性、探析現行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與職業學校群科課程綱要所屬內涵之法律位階、探討未來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法律位階之適切性。文件分析對象為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職業學校群科課程綱要、高級中學法、職業學校法、高級中等教育法草案、有關課程綱要新聞稿等官方文件;訪談對象則包含法學專家、課程專家、學科專家、教育部法規委員會委員、法官、立法委員,兼採教育與法學的觀點。藉由文件分析釐清課程綱要法規定位問題,透過訪談諮詢專家學者的意見,分析討論未來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的內涵與法律之關係,供未來修訂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參考。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published “high school and primary school curriculum temporary standard” and “high school standard” in 1929 and 1932. The curriculum standards had been revised several times and the name of curriculum standard had been changed. Recently,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published “senior high school curriculum guideline” and “senior vocational school curriculum guideline” in 2008. No matter the name of curriculum standard or curriculum guideline, it seems like the name of ordinance ruled in article 3 of central regulation standard act. According to the article 7 of central regulation standard act, an ordinance issued by a government agency by its ex officio or delegated from statues shall be notified or publicized according to its nature and submit to the Legislative Yuan immediately. However,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explained that the name of curriculum standard and curriculum guideline both are professional term which unrelated to the name of ordinance. Curriculum guideline had not been submitted to the Legislative Yuan so far. Consequently, this study explored the following three issues by document analysis and interviews: explore the appropriateness of legal position in senior high school curriculum guideline and senior vocational school curriculum guideline; analyze the content of senior high school curriculum guideline and senior vocational school curriculum guideline that belong to which legal position; explore the appropriateness of legal position in senior secondary school curriculum guideline. The subjects of document analysis included senior high school curriculum guideline, senior vocational school curriculum guideline, the senior high school law, vocational law, the draft of senior secondary education law, press released related to curriculum guideline, and so on. The interview subjects included legal experts, curriculum experts, subject specialists, member of the Legal Affairs Committee of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judge, and the legislators, adopting both education and law’s point of view. Therefore, this study adopted document analysis to clarify the issue about the legal position of curriculum guideline and interviews to consult the views of experts and scholars abou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eaning and laws of the senior secondary school curriculum guideline for the future revision of senior secondary school curriculum guidelines reference.

    中文摘要 iii 英文摘要 iv 表次 viii 圖次 ix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4 第三節 名詞釋義 5 第四節 研究方法與步驟 6 第五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7 第二章 文獻探討 9 第一節 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與職業學校群科課程綱要之法律位階 9 第二節 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與職業學校群科課程綱要架構分析 31 第三節 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之法律位階 42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61 第一節 研究方法 61 第二節 研究工具 65 第三節 實施流程 66 第四節 資料整理及分析 69 第五節 研究信實度 70 第六節 研究倫理 72 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75 第一節 現行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與職業學校群科課程綱要之法律位階 75 第二節 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與職業學校群科課程綱要內涵與法律位階之關係 93 第三節 未來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之制定 116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133 第一節 結論 133 第二節 建議 138 參考文獻 143 附錄一 高級中學法 147 附錄二 職業學校法 152 附錄三 高級中等教育法草案 156 附錄四 教育部提供高級中等教育法草案條文對照表 166 附錄五 高級中學法、職業學校法與高級中等教育法草案授權之子法比較 176

    一、中文部分
    大學法施行細則(1994年8月26日)。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2010年2月3日)。
    中央法規標準法(2004年5月19日)。
    中華民國憲法(1947年1月1日)。
    公務人員任用法(2010年7月28日)。
    公務員服務法(2000年7月19日)。
    公務員懲戒法(1985年5月3日)。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2010年6月15日)。
    司法院資訊管理處(2008年8月13日)。裁判書查詢。取自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
    司徒懿(譯)(2009)。簡明質性研究法分析(原作者:C. Grbich)。新北市:韋伯。
    地方制度法(2010年2月3日)。
    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2001年11月14日)。
    全民國防教育法(2005年2月2日)。
    行政院(2011年9月26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取自http://www.ey.gov.tw/Upload/RelFile/27/83577/19261558471.pdf
    行政院全球資訊網(2008年9月18日)。法源位階表。取自http://www.ey.gov.tw/Upload/RelFile/30/22246/16179233271.doc
    行政程序法(2005年12月28日)。
    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內容及實施辦法(2010年5月25日)。
    各級學校體育實施辦法(2006年4月4日)。
    吳庚(2010)。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增訂十一版)。臺北市:三民。
    吳清山(2003)。教育法規:理論與實務。臺北市:心理。
    李惠宗(2004)。教育行政法要義(初版)。臺北市:元照。
    李惠宗(2010)。行政法要義(五版)。臺北市:元照。
    李隆盛、林坤誼(2011)。中小學課程發展之相關基礎性研究之後期中等教育-高職課程發展基礎研究。國家教育研究院委託之專題研究期中報告,未出版。
    周志宏(2003)。教育法與教育改革(初版)。臺北市:高等教育。
    周志宏(2006)。教育法學研究的範圍與課題-兼論少子化時代對教育法學研究的影響。律師雜誌,326,41-54。
    周志宏(2008)。中央與地方有關教育權限之劃分。法令月刊,59(5),17-41。
    周志宏(2010)。台北縣活化課程法律爭議。教育研究,198,5-11。
    周婉窈(2010年2月8日)。新政府撥亂反正?還是歷史教育大復辟?─高中歷史課綱要改成怎樣,請大家來關心!。南方電子報。取自http://enews.url.com.tw/south/56491
    性別平等教育法(2011年6月22日)。
    林騰鷂(1999)。行政法總論。臺北市:三民。
    洪瑀韓(2006)。九五高中歷史課綱修定脈絡下高中歷史教師主體性之探究。未出版碩士,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臺北市。
    原住民族教育法(2004年9月1日)。
    家庭教育法(2010年5月19日)。
    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2010年9月28日)。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軍訓實施辦法(2006年12月22日)。
    高級中學法(2010年6月9日)。
    高級中學法施行細則(2004年1月29日)。
    高級中學教科用書審定辦法(2012年5月9日)。
    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2009年10月26日)。
    高新建、卓育欣、周倢如(2011)。後期中等教育-高中課程發展基礎研究子計畫六:高中課程法定位階與實施成效檢核方式之研究。國家教育研究院委託之專題研究期中報告(編號:100-16),未出版。
    張百熙(1986)。欽定學堂章程。臺北市:文海。
    教育部(2005a)。各級學校課程綱要法規定位說明。
    教育部(2005b)。教育部針對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相關議題之說明。
    教育部(2010)。職業學校群科課程綱要。臺北市:作者。
    教育部中等教育司(2004年8月30日)。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取自http://www.edu.tw/file/site_content/b0037/1125.rar
    教育部中等教育司(2011年7月14日)。普通高級中學國文課程綱要。取自http://www.edu.tw/files/site_content/B0035/101國文.pdf
    教育部中等教育司(2011年5月27日)。普通高級中學歷史課程綱要。取自http://www.edu.tw/files/site_content/B0036/公告用課程綱要_1000527c.doc
    教育基本法(2011年11月9日)。
    終身學習法(2002年6月26日)。
    許育典(2005)。教育憲法與教育改革(初版)。臺北市:五南。
    許育典(2007)。教育法(初版)。臺北市:五南。
    陳志華(2007)。行政法概要(初版)。臺北市:三民。
    陳敏(2009)。行政法總論(六版)。臺北市:作者。
    陳智華(2009年10月13日)。99高中課綱文言文比率 45 %~65%。聯合報,AA4版。
    國民體育法(2011年11月9日)。
    國家教育研究院組織法(2010年12月8日)。
    國家賠償法(1980年7月2日)。
    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發展委員會、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總綱修訂小組、普通高級中學各科課程綱要專案小組(2009)。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初版)。臺北市:教育部。
    新北市政府(2010年8月9日)。查閱內容。取自http://web.law.tpc.gov.tw/Scripts/Su_contents03.asp?NO=3Z00000%A5%5F%A9%B2%B6D%A8M++++++++++++++++0990637626&K1=%AC%A1%A4%C6%BD%D2%B5%7B&EANO=999120710&EDATE=20100809
    董保城(1997)。教育法與學術自由(初版)。臺北市:月旦。
    葉偉森(2010年3月4日)依法行政是法治國的基本原則。台灣立報。取自: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1859
    劉振鯤(2005)。法學概論(十六版)。臺北市:元照。
    學校衛生法(2002年2月6日)。
    環境教育法(2010年6月5日)。
    職業學校法(2010年6月9日)。
    職業學校規程(2005年9月6日)。
    職業學校教科用書審定辦法(2012年7月9日)。
    藝術教育法(2000年1月19日)。

    二、英文部分
    Lincoln, Y. S., & Cuba, E.G. (1985). Naturalistic inquiry. Beverly Hills, CA: S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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