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 |
婁良樂 Lv, Liang-Yue |
---|---|
論文名稱: |
管子評議 |
指導教授: |
林尹
Lin, Yin 高明 Gao, Ming |
學位類別: |
博士 Doctor |
系所名稱: |
國文學系 Department of Chinese |
畢業學年度: | 62 |
語文別: | 中文 |
論文頁數: | 28 |
中文關鍵詞: | 管子 、道家 、法家 、禮 、道德 、中國文學 、文學 |
英文關鍵詞: | TAOIST-SCHOOL, MORALITY, CHINESE-LITERATUER, LITERATURE, CHINESE-LITERATURE |
論文種類: | 學術論文 |
相關次數: | 點閱:208 下載:0 |
分享至: |
查詢本校圖書館目錄 查詢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 勘誤回報 |
管子以命世之才,當齊衰之際,相桓公,紹太公之業,為富強之計,遂霸諸候,一匡
天下,故孔子稱其仁,然小其器也。蓋管氏處有三歸,官事不攝,乃謂其不儉;塞門
反坫,行擬邦君,乃謂其不知禮,是大其功而薄其行也。孟子則卑其功,歉其不能成
反手王齊之業,故曾西猶不欲為管仲。豈仲雖得遇於其時而不遇於後世哉!
漢志管子入道家,隋志入法家。揆其書,實包陰陽、道、法、兵諸家之說,然不可入
雜家,蓋雜家無所主,而管子者主於法而旁通於眾家之略也(略本清馬其昶說)。故
梁啟超氏之「據管子以傳管子」,而統觀其法治、內政、外交、軍事諸端之設施,雖
其書不以考辨為言,雖其書不以考辨為言,蓋亦可云為「質諸道」者矣。
故綜比群言,重考其書,而後知管子以經言為本宗,其書乃後學之所輯。於是準諸經
言,據諸集校,以管子而解管子,稽陰陽道德之義,辨禮法數度之分,較周官而探源
,比眾家而察異,擬立學說之體系,藉作考辨之旁資,雖管子之學有可言,而猶遠未
迨方(孝儒)氏考辨之三則也。
間嘗思管子之所以能成其功者,以其學也,探其學而慕其為人,乃為評傳,以見其行
事,藉窺孔子論人之義,昔(北齊)顏之推謂「觀天下書未偏不得妄下雌黃」(顏氏
家訓卷三勉學)。三復斯言,曷勝竦懼!且以志之,其慎勉於為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