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檢索 / 詳目顯示

研究生: 蔡志昇
論文名稱: 我國地方自治立法權之研究
指導教授: 黃人傑
Huang, Jen-Jei
學位類別: 博士
Doctor
系所名稱: 政治學研究所
Graduate Institute of Political Science
論文出版年: 2004
畢業學年度: 92
語文別: 中文
論文頁數: 340
中文關鍵詞: 地方自治制度保障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地方自治立法權法律先占理論
論文種類: 學術論文
相關次數: 點閱:1139下載:68
分享至:
查詢本校圖書館目錄 查詢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 勘誤回報
  • 我國係單一國,適於我國之地方自治定義應指:國家特定區域內的人民,基於國家授權,或依據國家法令在國家監督之下,自組法人團體,以地方之人及地方之財,自行處理各該區域內的公共事務的一種政治制度。
    政府遷台後,我國地方自治的重要演變歷程,綜合學者見解、史實發展與本研究詮釋彙整,可簡要地概分為「行政命令時期」、「法制化時期」及「精省改革時期」等三個時期。
    地方自治的內涵包括團體自治與地方自治,前者性質上屬於法律意義的自治,而後者則為政治意義的自治;至於地方自治本質理論,先後有固有權說、傳來說、制度保障說、人民主權說與新固有權說等,而自大法官釋字第三八○號標舉「憲法制度性保障」概念後,其後釋字第四一九、四九八、五五○及五五三等四號解釋,均明文指出:「地方自治為憲法所保障之制度」,惟未指明其「核心領域」內容為何?
    德國Rolf Stober教授認為地方自治團體高權內容應當包括:領域高權、人事高權、財政高權、行政高權、計劃高權、自治規章高權、行政高權,合作高權、資訊暨統計數字高權等,學者陳文政等更進一步將其中「自治立法權、自治行政權、自治財政權、自主組織權及自主人事權」界定為「地方自治之核心權」,而將「領域權、計畫權、合作權、自訊與統計權及其他權等」則定為「地方自治之廣泛權」。
    本研究認為:針對「地方自治之核心權」此一範疇,憲法及法律應容許地方自治團體就自治事項享有一定之自主權限,賦予地方政府可作「上乘條例」與「橫出條例」規制之權限,前者係指自治條例基於與國家法律同一目的,就相同之對象時,自治團體得訂定較國家法令更為嚴格規範之條例,作更嚴格之管制;後者則謂在與國家法令具有同樣規範目的的情況下,基於法律授權得對國家法令規定以外的事項,另行以自治法規加以規範。
    各國地方政府可概分為「憲法授與」、「法律授與」及「命令授與」等三種方式,以我國而言,自一九五○年四月以「行政命令」頒布「台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至一九九二年五月總統公布第二次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七條,落實「省縣自治法制化」為止,是實施「命令授與」方式,採取「概括一次授與方式」;其後歷經「自治二法」、「地方制度法」及立法院三讀通過「地方稅法通則」及「規費法」等以迄於今,是為「憲法授與」及「法律授與」兼具時期,採用逐次授與方式,以普通法將授與地方政府之事權分別列舉。
    我國中央與地方立法之劃分,本研究參酌修訂學者見解後,將其區分為:「中央專屬立法權」、「競合立法權」、「中央大綱性立法與原則性立法」、「地方專屬立法權」等;而在地方立法權歸屬問題則認為地方議會可以制訂「自治條例」,依據國家授權,自行處理固有事項及委任事項;而地方行政機關則有包括訂定「自治規則」與「委辦規則」兩項法規制定權,因此,地方立法權當然分屬地方議會及地方行政機關所享有。
    地方立法權無論自理論或實定法規定而論,均有其界限存在,可
    區分為三種層面討論:首先,在內部界限方面,包括事務管轄上的界
    限、作為「法律」的自治立法的界限,以及作為「地方性法律」的界限;
    其次,在外部界限上,國家法律為其行使之外部界限;再則,所謂適
    用界限即通稱之自治法規之人、地、時的效力問題。
    日本法律先占理論不論就其意涵、提供之地方法有無牴觸國家法律之判斷指標、後續檢討反省聲浪的起因,及其近年的修正現況,均值得我國作為借鏡參考。目前其理論已肯認地方自治團體除得訂定「橫出條例」,不產生牴觸國家法律外;且為保護環境、防治公害、維護住民之健康,應容許地方制定較國家法律為嚴格之「上乘條例」,才能使自治條例合憲合法,使地方自治發揮應有之實質功能。
    針對地方自治立法權本質之爭議,本研究主張為行政權與立法權兩者兼而有之的「兼有說」或「折衷論」。其中自治條例具有「立法權」性質,無須適用行政程序法,且得涉及人民權利義務之創設、剝奪或限制;而自治規則、委辦規則與自律規則則具有「行政權」性質,必須受到法律保留原則之監控。
    目前地方自治法規名稱紊亂,且易與中央法規標準法及行政程序法體系混淆、整合接軌不易,解決辦法有三項對策:上策─訂定「國家法規標準法」,內含「中央法規標準法」及「地方法規標準法」整合國家法規體系;中策─另訂「地方法規標準法」,統合地方法規標準,然需注意與中央法規位階與效力之釐清;下策─參考內政部前議及學者建議,為簡化地方自治法規名稱,凡經地方立法機關制定之自治條例,不管規範通稱或是法制用語,亦不論地方自治團體層級,均通稱為「自治條例」,在自治條例前冠以各該自治團體名稱,刪除「法規」、「規程」及「規約」等法制用語,避免法規分類與定名之混亂;而由地方行政機關自行訂定者,同樣不論地方自治團體層級均通稱為「自治規則」;惟在法制用語方面,若屬自治事項,仍稱自治規則,若係委辦事項,則稱為委辦自治規則,簡化法規定名種類外,同時亦能收到釐清法律責任與效力之功效。
    省察當前自治法規效力困境產生之原因,主要源於:上下位階法規範垂直從屬關係之律定問題、各平行法規範之間相互整合順利接軌問題及行政命令種類繁雜、法律位階效力難以釐清等問題。
    在中央法規標準法與行政程序法整合方面,本研究認為:授權(委任)命令相當於法規命令、職權命令可具法規命令性質或相當於行政規則;至於自治法規與中央法令之位階關係,依據憲法、地方制度法及行政程序法等相關法制規定,並參考專家學者之卓見,本研究認為:我國地方自治法規與中央法令之位階關係應為:
    憲法(大法官解釋文>憲法增修條文>憲法本文)>法律(地方制度法)>中央法規>委任命令>自治條例(上級自治團體>下級自治團體)自治規則>(上級自治團體>下級自治團體)>職權命令、行政規則>自律規則、委辦規則。
    最後綜合本研究全文研究內容,針對現行地方制度法及地方立法權若干重要部分,提出本研究之地方制度法條文修訂建議,希冀本研究之粗淺成果,能提供學界交流或業管單位持續精進地方制度與地方立法權之參考。
    關鍵字:地方自治、團體自治、住民自治、制度保障、自治條例、自治
    規則、委辦規則、自治法規、法律競合、上乘條例、橫出條例、法律先占理論、地方自治立法權、層級化保留體系、地方政府事權授與。

    我國地方自治立法權之研究 目 次 謝辭(代序) 論文提要………………………………………………………………Ⅰ 關鍵字…………………………………………………………………Ⅲ 體例說明………………………………………………………………Ⅴ 第一章 緒 論…………………………………………………………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1 第二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9 第三節 研究方法體系與架構………………………………………11 第四節 研究文獻探討.………………………………………………36 第二章 地方自治立法權定義與相關理論基礎…………………47 第一節 地方自治的意義……………………………………………………48 第二節 地方自治的內涵…………………………………………………52 第三節 地方自治的特點……………………………………………55 第四節 地方自治權本質之理論.……………………………………57 第五節 地方立法權定義與論證類型………………………………77 第三章 地方政府事權授與方式剖析………………………………81 第一節 憲法授與之方式與類型………………………………………..85 第二節 法律授與之方式與類型……………………………………91 第三節 命令授與之方式與類型……………………………………95 第四節 我國情形分析—由命令授與提昇至憲法及法律授與……....97 第四章 我國地方自治立法權範圍與界限………….…………101 第一節 中央與地方立法權之劃分………………………………………103 第二節 地方立法權行使之標的…………………………………… 118 第三節 地方立法權的歸屬………………………………………… 121 第四節 地方立法權的界限…….…….…………………………………134 第五章 地方自治法規意涵與內容分析………………………..153 第一節 精省啟動地方自治法規之變遷…………………………………155 第二節 地方自治法規的內涵分析……………….…………..…….158 第三節 自治條例意涵與內容分析………………………………….167 第四節 自治規則意涵與內容分析………………………………………183 第五節 委辦規則意涵與內容分析…………………………………….185 第六章 地方自治改造軌跡與圖貌分析………………………189 第一節 我國憲法與相關法制規定...………………………….………189 第二節 政府機構委託學者之研究規劃………………………………..199 第三節 行政院版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204 第四節 二○○二年後之改革規劃…………………..209 第七章 現行地方立法權之問題與對策……………………… 233 第一節 地方自治權主體之論證與建議…………………………234 第二節 地方立法權範圍之疑義與釐清.………………………… 248 第三節 自治法規名稱之紊亂與重建….…………………… 255 第四節 自治法規位階效力之困境與出路…………………… 269 第八章 結論……………………………………………………………285 第一節 研究發現…………………………………………………285 第二節 研究建議………………………………………………………299 第三節 研究展望…………………………….……………………..…321 參考書目…………………..……………………………………………323 一、中文部分…………………………………………………………323 二、外文部分………………………………………………………………338

    參考書目
    一、中文部分(採APA格式,依作者姓名筆劃順序排列)
    王玉民,1994。《社會科學研究方法原理》。台北:洪葉。
    王淑美、詹三源,2002。〈地方政府可開徵新稅〉,《聯合報》,民國91年5月21日,第三版。
    內政部,2002。《地方制度法及解釋彙編》。台北:內政部。
    立法院,2000。〈地方制度法案〉,《立法院法律案專輯254
    輯(上)》。台北:立法院。
    自由時報編輯部,2003。〈財政收支劃分法增加『控管條款』〉,《自由時報》,民國91年5月22日,第四版。
    台灣省政府民政廳編印,1986。《台灣省地方自治法規》。南投:台灣省法規委員會。
    台灣省法規委員會編,1989。《台灣省法規業務手冊》。南投:
    台灣省法規委員會。
    台灣大學建築城鄉與城鄉發展研究所,2002,《修訂台北市綜
    合發展計劃:全球化趨勢下台北市空間發展目標與策
    略研訂(期中報告)》。台北: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
    局委託。
    丘昌泰,〈台灣地方自治研究典範的變遷—兼論薄慶玖教授的
    學術地位與貢獻〉,收錄於《地方政府論叢—祝賀薄
    慶玖教授榮退論文集》。台北:五南圖書公司,頁64-65。
    江繼武,1978。《地方自治概要》。台北:大中國。
    朱武獻,2001。〈地方法規名稱及制定程序相關問題報告〉,
    收錄於《地方自治法2001》。台北:台北市政府法規
    委員會,頁194-199。
    朱國斌,1999。〈權的平衡—對法國1982年地方分權法理論與
    實踐的考察〉,收錄於《地方自治之監督學術研討會》,
    頁23。
    宋彩蓮,2003。《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一至五六五號解釋彙編》。台北:超級數位科技出版有限公司。
    呂亞力,1990。《政治學方法論》。台北:三民。
    呂雪慧,2002。〈財劃新法淨增400億,政院今審查〉,《中
    國時報》,民國91年5月22日,第三版。
    呂雪彗,2003。〈游揆:台鐵民營化不變〉,《工商時報》,民
    國92年9月11日,第四版。
    呂雪彗,2003。〈台鐵民營化後,鹽政條例走入歷史〉,《中國時報》,民國92年9月11日,第四版。
    吳典蓉、何榮幸、林晨柏、林淑玲,2003。〈總統今搭火車為堅
    守崗位司機打氣〉,《中國時報》,民國92年9月11
    日,第三版。
    呂俊寬,2002。《地方制度法施行後地方法規位階之研究》。台北:國立台灣師範大學三民主義研究所碩士論文。
    李 麒,1996。〈地方自治立法權之研究〉,收錄於《軍法專
    刊》,第42卷,頁30。
    李文郎,2000。《台灣地方議會立法權之研究》。台北:政治
    大學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李長彥,1999。《我國中央與地方府際關係分析:英國經驗之學習》。台北:政治大學公共行政研究所博士論文。
    李建良,1998。〈地方自治規章與中央法律的關係〉,收錄於
    《國家政策雙周刊》,第140期,頁9、10、30。
    李建良,1999。〈論學術自由與大學自治之憲法保障〉,收錄
    於《憲法理論與實踐(一)》,頁161。
    李惠宗,1996。《省、縣、鄉(鎮、市)自治事項之研究》。台
    灣省政府:經濟建設及研究考核委員會。
    李惠宗,1997。《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之研究》。台北:內政
    部。
    李惠宗,1997。〈地方自治之本質及地方自治團體之法律地位之研究〉,收錄於《憲政時代》,第23卷,第1期,頁5。
    李惠宗,1999。〈地方自治法規之監督〉,收錄於《地方自治法學論輯(上)》。台北: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主編,頁177-178。
    李惠宗,2000。《行政法要義》。台北:五南。
    李惠宗,2002。〈地方自治立法監督之研究〉,收錄於《研考雙月刊》,第26卷,第3期,頁77。
    李震山,1999。《行政法導論》。台北:三民。
    李鴻維,2002。《地方自治團體參與中央決策程序之研究》。
    台北: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
    邱聰智,1999。《地方自治法學論輯(上)(下)》。台北:
    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林文清,2003。《我國地方立法權之研究》。台北:國立台灣
    師範大學三民主義研究所博士論文。
    林明鏘,1998。〈論地方立法權—以台北市建築管理法規為例〉,
    收錄於《地方自治與行政法學學術研討會論文專輯》。
    台北:台灣省政府法規委員會主編,頁124、125。
    林明鏘,2000。〈論地方立法權-以台北市自治法規為例〉,
    《律師雜誌》,244期,頁76。
    林紀東,1979。《行政法原論》。台北:正中。
    林紀東,1984。《中華民國憲法逐條釋義》,第四冊。台北:
    三民。
    林紀東,1984。《行政法》。台北:三民。
    林紀東,1990。《中華民國憲法逐條釋義(三)》。台北:三
    民。
    林紀東,1991。《行政法》。台北:三民。
    林倖妃,2003。〈工會合縱連橫,工運風雲再起:台鐵打頭陣、中華電信廿三日立院陳情、菸酒工聯十月遊行〉,《中國時報》,民國92年9月11日,第三版。
    林瑞穗主持、林萬億協同主持,1996。《社區發展與村里組織
    功能問題之探討》。台北:行政院研考會。
    林錫堯,1998。《行政法要義》。台北:法務通訊雜誌社。
    林嘉誠,1982。《政治系統工程師─伊斯頓》。台北:允晨。
    吳瓊恩,1995。《行政學的範圍與方法》。台北:五南。
    法治斌,2000。〈職權命令與司法審查〉,收錄於《本土法學
    雜誌》,11期,頁100-106。
    法國內政部,1993。《地方分權十年》。巴黎:法國內政部。
    易君博,1989。〈政治學〉,收錄於《雲五社會科學大辭典》。
    第三冊:政治學。台北:商務印書館,頁196-197。
    易君博,1991。《政治理論與研究方法》。台北:三民。
    金耀基,1989。〈科際整合〉。收錄於《雲五社會科學大辭典》,
    第三冊:政治學。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頁217。
    范 揚,1973。《行政法總論》。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
    洪添祥,2002。《地方立法權之研究》。台北:銘傳大學公共
    事務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洪誌宏,2002。《地方立法權之研究》。嘉義:中正大學法律
    研究所碩士論文。
    城仲模,1991。《行政法之基礎理論》。台北:三民。
    城仲模,1994。《論依法行政之原理─行政法之基礎理論》。
    台北:自刊。
    涂懷塋,1978。《行政法原理》。台北:三民。
    高宣揚,1998。《當代社會理論》(上)、(下)。台北:五南。
    唐君毅,1965。《哲學概論》。台北:學生。
    省諮議會,2000。〈如何落實地方制度法之研究〉,網址:http://ling68@public.com.tw
    高永光,2001。〈地方制度法現存問題與精進作為之研究〉,網址:htt://www.npf.org.tw/PUBLICATION/IA/090/R/IA-R-090-005.htm;
    馬英九,2002。〈地方政府與國土規劃〉,收錄於蘇永欽主編《地方自治—落實人民主權的第一步》。台北:翰蘆,
    頁109-111。
    施嘉明譯、內政部編印,1993。《日本地方自治法暨地方財政
    法》。台北:內政部。
    施曉光,2002。〈地方制度改革─直轄市、縣市擬同級化〉,《自
    由時報》,民國 91年7月4日,第四版。。
    施曉光,2002。〈公所存廢,擬授權縣市決定〉,《自由時報》,
    民國91年7月8日,第四版。
    紀俊臣,1998。〈修憲後地方政府之組織管理〉,收錄於《考銓》,
    14期,頁21-33。
    紀俊臣,1999A。《精省與新地方制度─始末‧設計‧發展系論》。
    台北:時英。
    紀俊臣,1999B。〈地方自治法規的分類與效力地位〉。分別收
    錄於《精省與新地方制度-始末‧設計‧發展系論》
    等四種論文集。台北:時英,頁3-14。
    紀俊臣,1999C。〈精省與新地方制度〉,收錄於《研考雙月刊》,
    23卷,第3期,頁4-15。
    紀俊臣,2000。《地方政府再造─機制建構‧發展願景系論》。
    台北:時英。
    紀俊臣,2002。〈中央與直轄市、縣(市)關係之新建構〉,
    收錄於《政府再造-政府角色功能的新定位》。台北:
    翰蘆,頁35-45。
    涂懷瑩,1981。《憲法基本問題之研究》。台南:台灣復文興
    業。
    涂懷瑩,1989。〈民約論(社約論)〉,收錄於《雲五社會科學大辭典》,第三冊。台北:商務印書館,頁18。
    夏鑄九,2002A。〈面對全球化過程中台北市的都市現實〉,收
    錄於《第九屆海峽兩岸城市變遷與展望研討會論文》。
    台南:成功大學都市計學系主辦,頁43-56。
    夏鑄九,2002A。〈當前台灣的領域治理:問題與展望〉,收錄
    於蘇永欽主編《地方自治—落實人民主權的第一步》。
    台北:翰蘆,頁119-172。
    孫 文,1964。《國父全集》,第一冊。台北:中央文物供應
    社。
    孫中山,1965。〈中華民國建設之基礎—民國十一年為上海新
    聞報三十週年紀念而作〉,《國父地方自治之理論與
    實踐》。台北:中國地方自治學會,頁3-14。
    孫中山,1980。〈地方自治開始實行法—民國九年三月一日發
    表於建設雜誌〉,第2卷,第2號,收錄於《國父全集》,
    第一冊。台北:中央文供社,頁參-365-368。
    國民大會秘書處編印,1986。《新編世界各國憲法大全》,第
    三冊,美洲國家。台北:國民大會秘書處。
    許宗力,1998。〈地方立法權相關問題之研究〉,收錄於《地
    方自治論述彙編》。台北: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陳水扁,2000。〈陳水扁總統三二○就職演說〉。參閱網址:
    http://www.oop.gov.tw/chinese2000/2000520/speech. htm
    陳金元,2002。《從地方稅制探討地方財政問題》。台中:東
    海大學公共行政在職碩士專班碩士論文。
    陳明通,1990。《威權政體下台灣地方政治菁英的流動(一九四五至一九八六):省參議員及省議員流動之分析》。
    台北:國立台灣大學政治研究所博士論文。
    陳治世,1989。〈中央集權〉,收錄於《雲五社會科學大辭典》,
    第三冊,政治學。台北:商務印書館,頁90。
    陳清秀,1998。〈行政法的法源〉,收錄於翁岳生主編《行政法》,
    頁107。
    陳清秀,2000。〈地方立法權〉,收錄於《行政法爭議問題》,
    下冊。台北:五南,頁1432-1441。
    陳清雲,2002。《從立法權行使論行政命令審查》。嘉義:中
    正大學碩士學位論文。
    陳新民,1999。《論憲法人民基本權利的限制》。台北:元照。
    陳新民,1997。《行政法學總論》。台北:自刊(六版)。
    陳新民,1990。《憲法基本權利之基本理論(上冊)》。台北:
    五南。
    陳祥麟、楊雅民、殷偵維,2002。〈蘇貞昌:去直轄市化,財政分配才公平〉,《自由時報》,民國91年4月12日,第四版。。
    陳陽德,1970。《第七屆台中市議會之研究》。台北:國立政
    治大學政治研究所碩士論文。
    陳陽德,1999,《台灣鄉鎮市與區級政府之比較研究─台中縣
    市民眾與菁英態度之調查》。台北:台灣省政府經濟
    建設及研究考核委員會。
    陳陽德、衛芷言,1998。〈精省後省之法制性質—自公法人觀
    點論省之性質〉,收錄於《地方自治論叢-祝賀薄慶
    玖教授榮退論文集》。台北:五南,頁3-14。
    陳慈陽,1997。《憲法規範性與憲法實現性》。台北:翰蘆。
    陳慈陽,1999。〈地方之立法權及其界限—以直轄市及縣市自
    治條例與自治規則之制定權為研究對象〉,收錄於《88
    年台灣行政法學會年會暨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台北:
    台灣行政法學會主辦,頁51。
    陳慈陽,2001A。〈論地方之立法權及其界限─以直轄市及縣市
    自治條例與自治規則之制定權為研究對象〉。收錄於
    《行政救濟、行政處罰、地方立法》。台北:元照,頁
    361。
    陳慈陽,2001B。《行政法總論—基本原理、行政程序及行政行
    為》。台北:神州。
    陳愛娥,2001。《行政主體、行政機關及公法人》。台北:五南。
    陳樹村,1996。〈地方法規與罪刑法定主義〉,收錄於《憲政
    時代》,第22卷,第2期,頁48-57。
    陳樹村,1997。〈日本地方自治法規與國家法令之關係〉,收
    錄於《憲政時代》,第23卷,第4期,頁23-31。
    陳樹村,1996。《論地方自治法規》。台北:國立政治大學法
    律研究所碩士論文。
    陳櫻琴,1998。〈論「地方立法權與執行中央政策之爭議—以
    拜耳案為例〉,收錄於《月旦法學雜誌》,第42期,
    頁63-74。
    翁岳生,1990。《行政法與現代法治國家》。台北:台大法學
    叢書。
    翁岳生編,2003。《行政法(上)(下)》。台北:三民。
    陸潤康,1983。《美國聯邦憲法》。台北:文笙。
    許志雄,1992。〈地方自治的觀念與理念〉,收錄於許志雄、許宗力等著《地方自治之研究》。台北:業強,頁6-10。
    許志雄,1992。〈地方自治權的基本課題〉,收錄於《月旦法
    學雜誌》,第1期,頁8-14。
    許志雄,2000。〈地方自治權的基本課題〉,收錄於《律師雜誌》,
    第244期,頁92-105。
    許宗力主持,1999。《地方自治立法監督之研究》。台北:台
    灣省政府經濟建設及研究考核委員會。
    許宗力,2000。〈職權命令是否還有明天〉,收錄於《行政法
    爭議問題(上)》。台北:台灣行政法學會,頁356。
    許宗力,2001。〈地方立法權相關問題之研究〉。收錄於《地方
    自治法2001》。台北: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主編,頁40。
    程文熙,1991。〈張君勱先生與中國憲政〉。收錄於《中華民國
    憲法與張君勱》。台北:國史館印行,頁3-14。
    徐浩如,1993。〈民社黨黨魁張君勱先生與我國憲法之制定〉,收錄於《張君勱先生百齡冥誕紀念論文集》。台北:中國民主社會黨中央黨部印行,頁35-36。
    華力進,1989A。〈政體〉,收錄於《雲五社會科學辭典》,第
    三冊。台北:商務印書館,頁212。
    華力進,1989B。〈國體〉,收錄於《雲五社會科學辭典》,第
    三冊。台北:商務印書館,頁277。
    華力進,1995。《行為主義評介》。台北:經世。
    華力進,1996。《政治學》。台北:經世。
    雷 震,1957。〈政治協商會議對五五憲草修正草案〉,收錄
    於《制憲述要》。台北:友聯。
    張正修,1993。〈從地方自治法制化談自治立法權之確立方向〉,
    收錄於《法政學報》。台北:淡江大學,頁12-24。
    張正修,1995。《地方自治》。台北:新台灣重建委員會。
    張正修,2000。《地方制度法理論與實用(1)地方自治概念、國
    外法制及都市篇》。台北:學林。
    張正修,2001。《地方制度法理論與實用(3)地方財政、財務行
    政及法制篇》。台北:學林。
    張正修,2003。《地方制度法理論與實用(2)本論》。台北:學
    林。
    張君勱,1970。《國憲議》。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
    張君勱擬,謬全吉編,1991。《中華民國憲法草案》,收錄於
    《中國制憲史資料彙編—憲法編》。台北:國史館印
    行,頁3-14。
    張家洋,2001。《行政法》。台北:三民。
    張劍寒,1989。〈地方分權〉,收錄於《雲五社會科學大辭典》,第三冊,政治學。台北:商務印書館,頁109-110。
    張寶樹,1993,〈張君勱先生與我國憲法之制訂〉,收錄於《張
    君勱先生百齡冥誕紀念論文集》。台北:中國民主社
    會黨中央黨部印行,頁9-17。
    湯德宗,2001。《行政程序法論》。台北:元照。
    梁奕耀,2001。《我國縣(市)自治監督之研究》。台北:銘
    傳大學公共事務學研究所公共管理與社區發展碩士在
    職專班碩士論文。
    黃如萍,2003。〈165列次台鐵對號車今照開,工會證實發車訊
    息,通勤車視狀況開行,昨日跨日列車順利上路〉,《中國時報》,民國92年9月11日,第一版。
    黃如萍,2003。〈新聞辭典:集體休假不等於罷工〉,《中國
    時報》,民國92年9月11日,第三版。
    黃如萍,2003。〈165列次台鐵對號車今照〉,《中國時報》,
    民國92年9月11日,第一版。
    黃旭昇,2002。〈北縣修財劃法提去直轄市建構二級政府構想〉,
    《中央社》,民國91年4月8日電。
    黃哲真,1980。《地方自治概要》。台北:正中書局。
    黃錦堂主持,1996。《台北市與中央權限劃分研究》。台北:
    台北市政府研考會。
    黃錦堂主持,陳春生、陳愛娥、蔡震榮協同主持,1997。《地
    方法規定位之研究》。台北:行政院研考會委託。
    黃錦堂主持,李建良協同主持,1999A。《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
    暨相關法制調整之研究》。台北:行政院研經建會委
    託。
    黃錦堂,1999B。〈修憲後地方自治之發展〉,收錄於《律師雜
    誌》,第231期,頁49。
    黃錦堂,2000。《地方制度法基本問題之研究》。台北:翰蘆。
    黃錦堂主持,2000。《地方制度法有關中央代行處理地方事務
    之研究》。台北: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黃錦堂,2001。〈依法行政原則〉,收錄於《行政法爭議問題
    研究(上)》。台北:五南。
    葉志誠,2000。《社會科學概論》。台北:揚智。
    葉俊榮,2000。〈行政命令〉,收錄於翁岳生編《行政法》,2000,下冊,頁38。
    郭秋永,1981。〈政治科學中的價值問題〉,收錄於《中央研究
    院三民主義叢刊(5)》,頁6以下。
    管 歐,1983。《行政法總論》。台北:自刊。
    管 歐,1996。《地方自治》。台北:三民。
    管 歐,2000。《行政法概要》。台北:三民書局。
    傅崑成,1991。《美國憲法逐條釋義—附模範州憲法政程序法
    論》。台北:三民。
    董保城,1994。《行政法講義》。台北:自刊。
    董保城著,薄慶玖評,1999。〈教育事項中央與地方權限之劃
    分與分工〉,收錄於《地方自治法論輯(下)》。台
    北: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頁303。
    董翔飛,1982。《地方自治與政府》。台北:五南。
    董翔飛,1995。《地方自治》。台北:五南。
    楊戊龍,1999。《英國地方政府的結構與法律地位》。台北:
    五南圖書公司。
    楊永乾,1993。《中華民國憲法之父張君勱傳》。台北:唐山

    楊朝祥,1997。〈行政組織再造方案〉,收錄於《台灣省政府
    組業務調整作業構想報告》。台北:行政院,頁14。
    趙永茂,1998。〈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之再檢討〉,收錄於《「地
    方自治與行政法學」學術研討會會議記錄暨論文專
    輯》。南投:台灣省政府法規委員會主辦,頁2、3、
    10、94。
    趙永茂,1999。〈台灣縣級政府的自治監督及其檢討〉,收錄
    於《中國地方自治》,第52卷,第11期,頁19。
    趙永茂,2002A。《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的理論與實際—兼論台
    灣地方政府的變革方向》。台北:翰蘆。
    趙永茂,2002B。《台灣地方政治的變遷與特質》。台北:翰蘆。
    趙永茂,1991。《中央與地方分權理論之架構與整合》。台北:
    五南。
    趙家麟,2002。〈修訂財劃法,地方籲增值稅回歸〉,《中國
    時報》,民國91年4月1日,第三版。。
    潘小娟,1997。《法國行政體制》。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
    鄭 梓,1986。〈戰後台灣行政體系的接收與重建〉,收錄於
    《「台灣史論文精選(下)》。台北:玉山社,頁223-254。
    鄭妙蓉,2000。《地方自治立法權之研究》。台北:輔仁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
    翁興利主編,1999。《地方政府與政治-精省後之行政程序法
    論》。台北:商鼎。
    劉文仕,1998。〈縣立法體系的概念的檢討與重建—打造21世紀地方立法制度的基礎工程〉,收錄於《「地方自治監督學術研討會」論文輯〉。台北:台灣省政府法規
    委員會主辦,頁5。
    劉文仕,1999A。《地方立法權—體系概念的再造與詮釋》。台
    北:學林。
    劉文仕,1999B。〈地方自治立法監督的多軌發展與整合〉,收
    錄於《地方自治之監督學術研討會成果報告》。台北:
    政治大學法學院主辦,頁254-321。
    劉文仕,2000。〈地方制度法施行一年總檢討會議〉,收錄於
    《2000年地方制度法施行一年總檢討會議論文集》。
    台北:台北縣政府,頁112-136。
    劉文仕,2002。〈自治立法權運作實務與檢討-自治立法的內
    容與限制〉,收錄於《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理論與實
    務研討會論文輯》。台北:經濟部訴願審議委員會主
    辦,頁56-71。
    劉添財,〈立法院三讀,地方稅課徵法制化〉,民國91年11
    月20日,《中國時報》,第一版。
    蔡志方,1997。《行政法三十六講》。台南:成功大學法律學
    研究所法學叢書編輯委員會。
    蔡志昇,2002。〈山雨欲來風滿樓─談近來地方自治改造圖貌〉,
    收錄於《公職試訊》,第2期。台北:首席出版社,
    頁67-77。
    蔡志昇,2003A。〈地方自治立法權之研究〉,收錄於《公職試
    訊》,第3期。台北:首席出版社,頁87-98。
    蔡志昇,2003B。〈地方自治立法權相關概念解析〉,收錄於《行
    政試訊》,第5期。台北:首席出版社,頁106-120。
    蔡志昇,2003C。〈地方政府事權授與方式剖析〉,收錄於《行
    政試訊》,第6期。台北:首席出版社,頁25-38。
    蔡志昇,2003D。〈地方自治法規研析(上)〉,收錄於《行政
    試訊》,第7期。台北:首席出版社,頁44-54。
    蔡志昇,2004A。〈地方自治法規研析(下)〉,收錄於《行政
    試訊》,第8期。台北:首席出版社,頁64-81。
    蔡志昇,2004B。〈地方自治主體論證之研究〉,收錄於《行政
    試訊》,第9期。台北:首席出版社。
    蔡宗珍,1998a。〈自治行政監督之研究〉,收錄於《地方自治
    之監督學術研討會成果報告》。台北:政大法學院,頁186以下。
    蔡宗珍,1998b。〈從憲法觀點論未來地方自治基本法的合理修
    正方向〉,收錄於《「地方自治權責劃分」學術研討
    會論文集》。南投:國立暨南大學公共行政與政策學
    系,頁53-64。
    蔡宗珍,1999。〈自治行政監督之研究〉,收錄於《自治之監
    督學術研討會成果報告》。台北:政治大學法學院,
    頁184。
    蔡沛恆,2002。〈地方徵稅大鬆綁:地方努力課稅,補助會更多〉,《中國時報》,民國91年11月20日,第四版。
    蔡茂寅,1987a。〈地方自治之理論基礎〉,收錄於《台灣本土
    法學》,第11期,頁7-8。
    蔡茂寅,1987b。〈地方自治立法權的界限〉,收錄於《月旦法
    學雜誌》,第30期,頁70。
    蔡茂寅,1997c。〈主權與地方自治〉,收錄於《月旦法學雜誌》,
    第20期,頁39。
    蔡茂寅,1999。〈地方自治〉,收錄於許志雄等合著《現代憲
    法論》,第20期,頁39。
    蔡茂寅,2000。〈地方自治之基礎理論〉,收錄於《台灣本土
    法學雜誌》,第11期,頁7。
    蔡茂寅,2000。〈日本之地方自治—以自治立法權之介紹為中
    心〉,收錄於《地方自治法學論輯(上)》。台北:
    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頁135-146。
    蔡茂寅,2002。〈地方立法權之研究-地方制度法下之說明〉,
    收錄於《台大法學論叢》,第31期,第6期,頁26。
    蔡秀卿,1999。〈環境‧衛生行政法規上權限劃分之現狀與問
    題點—以廢棄物清理法規為例〉,收錄於《地方自治
    法學論輯(下)》。台北: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頁311-327。
    蔡秀卿,2000。〈自治事項與委辦事項〉,收錄於《行政法爭
    議問題研究(下)》。台北:行政法學會,頁1461-1492。
    蔡秀卿,2003。《地方自治法理論》。台北:學林。
    蔡慧貞,2002。〈縣市重劃,中規模人口不逾百萬人,擬增為
    30個〉,《中國時報》,民國91年7月4日,第三版。
    蔡茂寅,2000。《地方自治立法權的界限,行政救濟、行政處
    罰、自治立法》。台北:台灣行政法學會。
    鄒文海,1989。《西洋政治思想史稿》。台北:三民。
    劉淑惠,1992。《英國之地方自治》。台北:業強。
    劉慶瑞,1987。《中華民國憲法要義》。台北:三民。
    薛化元,1993。《張君勱思想的研究—民族主義的辨證發展》。
    台北:稻禾出版社。
    謝碩駿,2002。《地方法規定位與監督之研究》。台北:國立
    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
    謝瑞智,1995。《法學緒論精義(表解)》。台北:文笙。
    謝秉憲,1998。《地方自治立法權界限之探討》,收錄於《立法
    院院聞》,第26卷,第9期,頁30。
    蘇永欽,1999。〈地方自治法規與人民權利義務〉,收錄於《地
    方自治法學論輯(上)》。台北:地方自治法學會,
    頁140。
    蘇永欽,2001。〈地方自治法規與人民權利義務〉,收錄於《「地
    方自治2001」學術研討會論文輯》。台北: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主辦,頁113-125。
    蘇詔勤,1996。〈從地方自治觀點評論司法院釋字第三六三號
    解釋〉,收錄於《憲政時代》,第22卷,第2期,頁
    3-14。
    蘇詔勤,2000。《我國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之研究—以委辦規
    則為討論核心》。台北:作者自刊,頁11-54。
    薄慶玖,2002。《地方政府與自治》。台北:五南。
    薄慶玖,1987。《地方政府與自治(上)》,台北:華視文化
    事業公司。
    薩孟武,1988。《政治學》。台北:三民。
    蘇永欽,1999。〈地方自治法規與人民權利義務〉。收錄於《地
    方自治法規實務研討座談會會議手冊》。台北:台北
    市政府法規委員會,頁3。
    蘇永欽主編,2002。《地方自治—落實人民主權的第一步》。
    台北: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
    羅志淵,1964。《立法程序與立法技術》。台北:國民大會秘
    書處。
    羅志淵,1970。《地方自治的理論體系》。台北:台灣商務印
    書館。
    羅傳賢,2000。《行政程序法論》。台北:三民。
    魏啟林編纂,2000。《政府再造運動》。台北:晨星。
    蕭文生,2002。〈地方自治團體之自主組織權〉,收錄於《地
    方制度法學術研討會》。台北:台灣行政法學會。
    讓-瑪麗.蓬地埃著,朱國斌編譯,1994。〈集權還是分權:法
    的選擇與地方分權改革(下)〉。收錄於《中國行政管
    理》,第5期,頁38。
    蘆部信喜原著,李鴻禧譯,1995。《憲法》。台北:元照。
    Austin Rainey著,陳秀良譯,1988。《政治學》。台北:台大。
    Earl Babbie著,李美華譯,1998。《社會科學研究方法》(上)
    (下)。台北:時英。
    Thomas Herzog 著,朱柔若譯,1997。《社會科學研究方法與
    資料分析》。台北:揚智。
    二、外文部分
    (一)英文部分
    Bealey , Frank 1999. The Blackwell Dictionary of Political Science, MA: Blackwell Publishers Inc.
    Bryce, James 1924. Modern Democracies, New York: The Macmillan Co, 1924,pp.133.
    Burrell, Gibson & Gareth Morgan 1979. Sociological Paradigms and Organizational Analysis, New Hampshire: Heinemaun Educational Books Blackwell Publishers Inc.
    Capra, Fritjof ,1982. The Turing Point:Science Scociety and the Rising Culture. New York: Simon and Schuster.
    Chaos, Young Mau. 1992. “Local Politics on Taiwan: Continuity and Change in Denis”,F. Simon & Michael Y. M. kau, ed. Taiwan Beyond the Economic Miracle. New York: M. E. Sharp, Inc. pp.12-13.
    Chiang, Ta-shu.1999. “From the Taiwan Provincial Assembly to the Taiwan Provincial Consultative Council”, Issues & Studies, Vol. 35, No.2, pp.1-40.
    David Wilson, and Chris Game.“Local Government in the United Kingdom’’,London: Macmillan Press Ltd, 1994:19-20.
    Cast ells, Manuel 1996. The Rise of the Network Society, Oxford: B; inkwell, ch.6.
    Garner, J. F. 1979. Administrative Law, London:Butterworths, pp.63-64.
    Feyeraband P. K. 1975. Against Method , London:New Left Review Edition .
    James R. 1990. “Restoring Relevance of Local Government Management”, Public Management, Stember, pp.7-12.
    King, D. S. & Pierre J. 1990. “Challenges to Local Government”,London:Unwind Hyman,pp.35-36.
    Kuhn, Thomas S. 1970. The Structure of Revolutions,2nd.,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Glaser, Barney and Anselm Strauss 1967 .The Discovery of Grounded Theory. Chicago:Aldine.
    Gruesome, James R. 1990. “Restoring Relevance of Local Government Management”, Public Management, Stember, pp.7-12.
    Landreth, Harry and David C. Colander 1989. History of Economic Theory ,2nd., Boston:Houghton Mifflin Company.
    Mackenzie, W. J. M. 1971. “The Study of Political Science”. London: The Mac Milan Press LTD. pp.23-25.
    Michio Muamatsu,(Betsey Steiner and James White, translated)1997, Local Power in the Japanese State,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ss,pp.132-133.
    Patsy, Healey 1993. Collaborative Planning: Shaping Places in Fragmented Societies, London: Macmillan Press Ltd.
    Peter, B. Guy,1996. The Future of Governing: Four Emerging Mode, Kansas: the University Press of Kansas.
    Philip B. Gove 1964. “Webster’s Third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pp.720.
    Popper K. 1962. Conjectures and Refutations. London:Routledge and Kegan Paul.
    Ritzer, George 1983. Sociological Theory. New York:Alfred A. Knopf Inc.
    Scott, Agnew Sonja and Stopper,1999. Global City-Regions, Theme paper Prepared for the conference on Global City-Regions, UCLA, 21-23 Oct.
    Scott, Allen 2000. Globalization and the Rise of City-Regions, Globalization and Word Cities Studies Group and Network Research Bulletin 26.
    Scott, Allen 2001. “ Global City-Regions: Trends, Theory, Policy”,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p.11-32.
    Seeley, Ivory H. 1994. Local Government Explained, The Macmillan Press Ltd.
    Sharpe, L. J. ed., 1998. Decentralist Trends in Western Democracies, London: Sage Publication, pp.11.
    Wahlke, John C. Heinz Eulau, 1962.“The Legislative System:Explorations in Legislative Behavior’’, New York:John Wiley and Sons, Inc., pp.267-286.
    Williamson, Allan ed., 1995. Local Government as a Context Policy, London: Rutledge Publishing Co.,
    Wilson, David & Chris Game, 1994. Local Government in The United Kingdom, London: Macmillan Press Ltd.,

    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