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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宓哲民
論文名稱: 我國職業訓練與就業輔導協調配合問題之研究
指導教授: 陳聰勝
Chen, Cong-Sheng
學位類別: 碩士
Master
系所名稱: 工業教育學系
Department of Industrial Education
畢業學年度: 69
語文別: 中文
論文頁數: 204
中文關鍵詞: 職業訓練就業輔導
論文種類: 學術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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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研究目的
    本研究旨在調查分析我國職業訓練與就業輔導協調配合現況及問題探討,並針對各國職業訓練與就業輔導所採行之相關配合措施作一比較研究,依研究所得提出建議,以供有關單位採擇參考。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採歷史、描述及比較研究法,依文獻探討結果及實地訪問調查所得編製問卷,調查對象為與職業訓練及就業輔導協調配合有關之職訓機構,政府決策及主辦單位,學者、專家,就業輔導機構,勞方和資方團體等七類人員,資料處理方法有百分比、卡方檢定及肯德爾和諧係數。
    三、研究結論
    1. 就業市場人力供需未能有效配合之主要原因為職業訓練與就業輔導工作缺乏相互連繫、協調配合。
    2. 結合職業訓練與就業輔導兩者之最有效訓練方式,乃是由事業單位或其同業公會辦理相關之職業訓練。
    3. 職業訓練的職類及人數之規劃,應配合就業市場之技術人力需求。
    4. 職業訓練與就業輔導權責劃分不清,彼此本位主義濃厚,不願主動協調配合。
    5. 傳統就業觀念根深蒂固,勞動條件不佳,國民受訓意願偏低。
    6. 政府宣導不夠普遍深入,事業單位及偏遠地區民眾對職業訓練之性質及功能未有充份認識。
    四、改進建議
    1. 在立法方面
    儘速完成「職業訓練法」「就業服務法」「失業保險施行細則」之立法程序。
    2. 在制度方面
    (1)建立專業人員培訓及任用制度。
    (2)建立業務聯繫及資料交換制度。
    (3)建立人力培養一貫激勵制度。
    (4)推廣輪調式建教合作。
    3.在行政措施方面
    (1)放寬技能檢定資格,開辦在職技工夜間進修。
    (2)加強國、高中職業選修課程及職業指導工作。
    (3)結訓學員之就業輔導工作由就業輔導機構負責辦理。
    (4)適時開辦失業保險,以加強職業訓練及就業輔導之密切配合。
    (5)加強政令宣導,以確立技能價值及改變國民就業觀念。
    (6)開放各職訓機構供社會民眾、雇主及就業輔導機構人員參觀,使彼等充份認識職業訓練之意義與功能。
    (7)對取得技術士資格之技術人力在服役期間,宣納入相關之國防工業或科技研究發展工作,以發揮個人專長,為國服務。
    (8)擴大勞資雙方參與各項有關職業訓練及就業輔導之協調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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