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 |
李敏慧 Lee Miin-hue |
---|---|
論文名稱: |
日治時期臺灣山地部落的集團移住與社會重建--以卑南溪流域布農族為例 Tribes Migration and Social Reconstruction of Taiwan Aborigines in Japan Colonial Period : the Case Study of the Bunun of Be-nan River |
指導教授: |
施添福
Shih, Tien-Fu |
學位類別: |
碩士 Master |
系所名稱: |
地理學系 Department of Geography |
畢業學年度: | 86 |
語文別: | 中文 |
中文關鍵詞: | 集團移住 、社會重建 、日治時期 、原住民 、布農族 、卑南溪 |
論文種類: | 學術論文 |
相關次數: | 點閱:226 下載:0 |
分享至: |
查詢本校圖書館目錄 查詢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 勘誤回報 |
本文企圖透過卑南溪流域布農族的個案研究,了解日治時期臺灣山地部落集團移住的實質內容,探討其實施過程以及對原住民部落所產生的影響 。首先藉前人研究的成果對移住前的布農族社會特性作一了解,再從整體理蕃方針下看集團移住政策的形成與發展,繼而復原集團移住政策在卑南溪流域布農族部落具體落實的歷史過程,最後探討此一政策對該區布農族社會所產生的影響。 卑南溪流域布農族大約在1800年左右由今南投與花蓮兩縣山區遷來,隨著移民人數漸增,逐漸擴展其分布領域,至1890年左右已在新武路溪、大崙溪、鹿野溪中上游形成眾多而分散的聚落景觀。在日治大正三年(1914)以前,本區尚未受到官方勢力界入,布農族以狩獵、輪耕為最主要的生計活動,其傳統社會的特色則在複雜的父系氏族制度及重視個人表現的平權觀念。 大正三年總督府對南蕃展開銃器押收的工作,卑南溪流域的布農族部落開始面臨了官方的強大干預,在警備線的封鎖下陸續向官方提出「假歸順」,並在官方慫恿下逐漸展開集團移住,但大正十四年之前以零星的小規模移住為主,此後又呈現停滯狀態。一直到霧社事件以後的昭和六年,大規模移住才重行展開並持續到日治末期。 集團移住政策完全改變了卑南溪流域布農族原本的聚落分布型態。原本位於崇山峻嶺中的小而分散的部落,透過集團移住逐漸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位於中央山脈和臺東縱谷交界處山腳以及今南橫公路沿線的大規模集團部落,另外由內本鹿社移住到都巒山西部山腳所形成的上野、中野、下野三個部落則成了海岸山脈僅有的布農族部落。而歷經日治時期所塑造出來的布農族聚落分布型態,奠定了今日聚落景觀的基礎。當時臺東廳決定保留大關山越嶺道警備線而放棄內本鹿警備線,使新武路溪河階上之各部落因成為鄰近散村的移住地而得以集村的形式存留,也導至今日南橫公路取道新武路溪沿岸;而內本鹿地區則成為人煙罕至的神秘林野,其移住地都巒山山腳更成為延平鄉的一塊飛地。 而除了聚落型態的變化之外,集團移住的影響更是全面性的。它不但使本區布農族的分布型態改變、聚落數量減少、分布範圍縮小、聚落規模擴大,連帶地也影響到生計活動由輪耕狩獵轉為定耕農業,在做為物質基礎的土地和生計活動被抽離的情況下,傳統的生活方式面臨存亡挑戰,固有的祭典、儀式逐漸隨著生計活動的改變而式微,並且在警察監視下透過學校教育、社會教育等種種方式接受日本國民教育,在食、衣、住、語言等各方面皆以日本式生活為標竿,以取代其原有的價值體系。 但即使總督府企圖從物質基礎到精神層面竭盡所能地對原住民進行皇民化工作,布農族原有的社會特質仍有部分被保留下來。移住部落基本上仍有同氏族聚居的傾向;在戰後的改姓名工作中,中氏族也成為漢姓的重要依據;此外,大氏族禁婚的原則至今仍為許多人遵行不悖。而從武陵村的例子看來,日治時期在官方權力下取得領導階層地位的頭目,在戰後卻得以藉分配較多土地給同氏族的人,使權力的以另一種形式殘留。 若就集團移住對戰後臺灣社會的影響來看,蕃地的特殊行政不但成為戰後山地管制的基礎,也劃定了原住民保留地的基本雛形,部分在日治時期未及移住的深山部落,在戰後仍持續進行遷村。基本上,日治後期的集團移住政策幾為國民政府全盤接受並持續進行。原住民由於歷經集團移住而遷居山腳,以致在戰後臺灣社經環境急速改變之下很快地被捲入了日新月異的現代化社會。儘管戰後的社經發展對原住民社會的衝擊在今日成為廣受重視的課題,但日治時期的集團移住政策作為此劇變的起點則不容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