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團體訪談(focus group)是一個由主持人(moderator)帶領的團體訪談研究方法,屬於質化研究,也是近年來社會科學研究經常使用的方法。焦點團體訪談常會邀請同質背景的成員參加,由於參與者背景相近,可以使得討論產生良好的互動。主持人是受過良好訓練的專業人士,並非傳統的訪問者角色,而是要營造出自在的團體互動氣氛,俾便參與者可以暢所欲言,激盪出內心的想法、經驗與觀點。
焦點團體訪談的特色包括:(1)參與者與他人互動、腦力激盪之後得出意見與態度;(2)提供研究者與參與者直接接觸的機會;(3)研究者可以獲得參與者以自己的「語言」建構答案;(4)比一對一的深入訪談可以更快速地得到多元的答案;(5)其研究的主題相當寬廣。
然而焦點團體訪談也有一些限制,包含:(1)代表性較受限制,外在效度較差;(2)較難作因果推論,內在效度也不好;(3)易受某一操控型的參與者引導偏向某一種答案;(4)由於是開放性問題,因此有時很難詮釋參與者的答案。
焦點團體參與者的組成原則為:組內同質性高,組間異質性高。組內同質性高,俾使每一個參與者經驗、背景相近,能互動良好,暢所欲言;組間異質性高,易掌握多元的意見與經驗。每一組人數大約4至12 名,通常為6至8 名,視研究目的、參與者的背景、參與者對問題的熟悉程度而定。通常若參與者對研究主題投入深、主題較複雜或研究者想知道較深刻而非簡單的答案、或參與者本身是專家,則適合用較小的團體。但是若參與者對問題所知不多或投入不深、研究者僅要知道多元但不是很深刻的答案,則可以使用較大的團體。焦點團體訪談組數常為3至5 組,但可以視需要增加。
完善的準備工作是研究成功與否的關鍵,一般而言,焦點團體訪談的準備工作主要包括:(1)界定焦點團體訪談的目的:研究目的界定是焦點團體訪談實施的首要工作,也是往後各項工作的指引,以此決定後續工作方向,應包含目標及所預期的成果;(2)發展主持者的指引:在焦點團體訪談的過程中,若能提供主持者適當的訪談指引,可促使焦點團體訪談運作順暢,並提高訪談效益。主持者的指引綱要包括引言、暖身、釐清名詞、形成容易且不具威脅性的問題、形成較難的問題、總結說明、成員查核、結束的陳述;(3)決定焦點團體訪談的數量:焦點團體訪談的數量考量包括所需的時間、參與訪談的人數、辦理的次數等。焦點團體訪談的人數方面,Krueger & Casey認為,焦點團體的人數通常為4至12人,但可彈性加以調整,至少4人,多至12人;(4)選擇焦點團體訪談的場所:焦點團體訪談場所的選擇會影響到受邀參與訪談者的參加意願,應格外謹慎。訪談場所選擇應該注意到:場所空間的大小、場所相關的條件、可取得或使用的設備儀器、以及場所的位置和地點。
焦點團體訪談的研究方法與其他研究法一樣,必須從一個問題開始,焦點團體正如其名,被設計為有焦點,且有清楚界定的議程,其執行步驟可歸納如下:(1)確定研究的問題:界定研究問題時需清楚地陳述想要的是什麼資料,及應從何處獲得資料。對於問題瞭解與掌握是很重要的,可促進主持者提出特殊的問題,並界定受訪者群體;(2)設計抽樣架構:抽樣架構是指列出研究者認為可代表大多數所要研究的母群體人名(家戶、組織)。大規範調查研究較重視抽樣架構,遠勝於在焦點團體研究的重要性,由於要概推到焦點團體成員之外是不合適的,故焦點團體研究中的抽樣架構只需接近研究的母群體即可;(3)確認主持者及設計訪談大綱:確定主持者以及包括在訪談大綱中問題的類型、形式,應配合被訪談的團體;(4)召募焦點團體參與者:召募焦點團體參與者通常與主持者的確認及訪談大綱的設計是同時進行的。召募過程需要確認團體聚會的時間與地點,該場所必須對可能的參與者是地點適中之處。此外,參與者通常會被告知該訪談的一般主題,因而會激發他們的興趣,並增加他們參與的可能性,通常還會提供參與者的參與誘因;(5)進行焦點團體訪談:主持者引導團體討論訪談大綱中的問題,並促使所有團體成員討論。此討論可能被錄音或錄影,以利於日後的分析;(6)資料分析、解釋與報告撰寫:資料分析、解釋以及報告撰寫與其他類型的研究相似,為焦點團體研究的最後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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